12月22日,汪海林發表了一篇題爲《抄襲剽竊者不應成爲榜樣》的公開信,此信一出,收穫網友的一片叫好聲。

汪海林特意錄了視頻就發表此公開信的立意加以說明。

汪海林在35分58秒時長的視頻中,對資本和平臺不斷邀請郭敬明、於正參加各種綜藝、節目的行爲提出抗議,當然,他自己也很清楚,很大概率他的抗議是無效的,他也知道,156名作家、編劇的抵制行爲其結果可能也只是表達一種不滿,但他們依舊選擇了集體發聲,他們將於正和郭敬明清除出正規隊伍,並直接定義他們的抄襲行爲就是“文賊”。

這場聚集圈內導演、編劇、文學作家等156名在內的影視從業者,掀起的“聯名抵制於正、郭敬明”的譴責事件,本以爲可以掀起一股網絡熱議,但郭敬明和於正面對汪海林發出的聯名抵制信,並未做出短兵相接的回應,於正避重就輕地回應道:我覺得每個人都有過雲,我不對我的過雲做任何解釋,我以後會用我的作品所有的一切來證明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汪海林聯合156位編劇、作家以及影視從業人員的公開抵制信如同一記重拳打在了綿花上,似乎沒有起到多大的作用,不僅如此,甚至有很多人認爲包括汪海林在內的156名作家、編劇裏,有好幾位也存在抄襲行爲,又有什麼資格去抵制郭敬明和於正呢?

對此汪海林在視頻中也有說明,未被法院判定的抄襲是疑似抄襲或者相似,和真正被法律定性的抄襲存在着本質的區別。

那麼這件事情的發生對於整個社會來講到底有無益處呢?

作爲一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編,我對抄襲行爲是深惡痛絕的,我想以我的親身經歷來論證此事。

我除了在百家有賬號外,同時也有頭條號和其他平臺的賬號,但我最先註冊的是百家號。

剛入駐百家之後,由於對平臺的瞭解比較少,我並未關聯我的這兩個賬號,我個人認爲文章首發百家不同步到別的平臺會獲得更多的推薦,於是我每次寫好文章等兩三天推薦穩定之後再發頭條,結果我的文章被人抄到了頭條,等我兩天以後再發到頭條後,我突然收到一條通知,說我被別人舉報抄襲,並且判定我有抄襲行爲,我想舉證,需要好幾步,而且那段時間我有其他事情比較忙,等我看到這條通知時,事情已經過去了二十多天。

我因此失去了申請頭條原創的資格長達兩年,今年方獲取原創資格,在此期間,因爲不具備原創標籤,我損失了不少收益。

而那個抄襲者從百家抄了我的文章發至頭條,反手舉報我並且舉報成功,這種行爲令人十分氣憤,但是因爲那段時間我實在是太忙了沒有時間去申訴,而且申訴的步驟比較麻煩,我的重心也在百家,而且即使我申請成功,抄襲者不過被禁言三到五天,所以此事也便不了了之。

於正和郭敬明的抄襲是有法院判決書的事實,於正成名作《宮鎖連城》抄襲瓊瑤的《梅花烙》、郭敬明的《夢裏花落知多少》仿製莊羽的《圈裏圈外》。

不僅如此,他們的其他作品也涉嫌抄襲,除此之外,流斂紫抄襲匪我思存的小說一事也是人盡皆知的事實,但抄襲者非但不道歉,賠償完之後堂而皇之地繼續着他們的抄襲之路。

爲什麼他們瘋狂抄襲?正如我上面所說的,作爲小作者,他們的抄襲成本太低,他們所收穫的利益遠遠大於抄襲的成本,所以郭敬明們對於抄襲行爲根本不在乎。

抄襲行爲除了讓他們在道德層面有所損傷之外,對於名利毫無損傷,而且抄襲比起原創來講容易得多得多,放着現成的餅不賣錢,誰還去費時費力地去做啊?

郭敬明面對易立競對抄襲事件的提問,雖然緊張到不停地喝水,但一時的難堪並未阻擋抄襲爲他帶來的名氣以及巨大的財富,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道德以及文化自覺和社會責任感是完全沒有多少說服力的。

他們利用抄襲的手段快速地迎合了觀衆的需求,你認爲是低級趣味也好,市場需求也罷,他們把握住了整個市場的走向,而且收穫了大量的粉絲,在這個過程中,作爲觀衆的我們,也一樣是幫兇。

汪海林呼籲的沒錯,我們所反感和倡議的,就是不要把有抄襲前科的人作爲偶像、導師和榜樣,這樣的話,會對社會和行業形成不良的影響。不權如此,資本和平臺力捧這樣的人成爲名人,會扭曲、帶偏社會價值體系,這是每個人都不希望看到的結果。

至於汪海林等人有沒有資格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 ,面對不好的現象,每個人都有資格發聲,錯的人也有資格指證錯誤的行爲,這並不矛盾。

難道一個罪犯就失去判斷是非的資格了嗎?更何況他們中的很多人的抄襲行爲,尚未界定,如果他們能站出來抵制抄襲行爲,不正好意味着,他們有了這樣的文化自覺了嗎?如果有一天他們做出了和郭敬明於正一樣的行爲,那無異於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能發聲呼籲淨化影視文化的行爲本身值得稱讚,而不應該因發聲者的資格而否定他們的正能量行爲。

當然,還有一種聲音認爲,汪海林等人嫉妒於正和郭敬明,這部分聲音認爲,於正和郭敬明之所以能成爲紅遍全國的作家和編劇,恰恰證明他們具有一定的才華,而汪海林們不及於正和郭敬明善於把握市場需求,使他們沒有像於正和郭敬明一樣大紅大紫,故而心生嫉恨。

如果一切事物都以利益作爲判定標準,而不追究其行爲本身的對錯,那麼要道德干什麼?要法律幹什麼?如果抄襲都能被資本洗白,我們靠什麼維護正義?

對於汪海林帶頭髮聲的這封公開信,我表示強烈的支持,郭敬明和於正的抄襲行爲以及拒不道歉的態度,代表着一種囂張且肆無忌憚的態度,知錯還要犯錯,知錯還不認錯,這樣的行爲如果還有人繼續袒護,我們的社會何談公平公正?普通人的利益如果被侵犯,只要資本下場,何談公正?

抵制於正和郭敬明的抄襲行爲,不只是一件娛樂事件,背後關係到對整個社會的既有的價值體系以及道德標準的維護,與我們每個人其實都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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