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合规再生钢铁原料2021年起可自由进口】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2020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称符合《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国家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记者谢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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