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執法實錄】通報!兩起酒後駕車並在大馬路上“打盹”的危險行爲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偏偏總不斷有司機要挑戰

近期,就有兩位司機

不但喝了酒竟然還在

馬路上打起了“盹”

案例一

12月28日下午,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洋涇派出所民警駕車在轄區內巡邏發現,看似正常的道路行駛起來卻異常擁堵,前方車輛紛紛變道。下車查看後,發現有一輛轎車停路口,當綠燈亮起時也寸步未行。民警上前查看,駕駛員 閉着雙眼,似乎是在打盹,在連續拍打車窗後,車內的男子才搖下車窗,對話中明顯聞到一股酒氣。隨後,增援民警攜帶酒精檢查儀趕到現場對其進行檢測,經檢測,該車輛駕駛員付某 酒精含量爲74mg/100ml,已經構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爲。

面對酒精檢查儀上的數字,駕駛員終於承認,他在中午與朋友喫飯時喝了幾杯紅酒,隨後駕車回家,可能因爲疲勞再加上酒勁,在路口等紅綠燈時支撐不住“打起了盹”。

最終駕駛員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扣留駕駛證,並移交交警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案例二

12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通河新村派出所,民警在共和新路共江路路口,發現一輛白色小轎車在路中央停滯不前後側車輛紛紛變道避讓。

民警立即上前

發現駕駛員坐在車內一動不動

民警急忙敲打車窗玻璃

以防司機發生意外

該司機聞聲後悠悠轉醒

搖下車窗時

一股濃烈的酒味透窗而出

執勤民警判斷駕駛員可能涉嫌酒後駕車

遂立即將駕駛員吳某控制

經檢測

司機吳某體內酒精含量爲78mg/100ml

經瞭解,吳某前一天晚上與朋友聚餐一直喝到次日凌晨,然後回家睡到下午15時纔出門,可車開到半路 因酒精作用,他只開了一個紅綠燈便睡着了。

吳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被寶山警方處以罰款1500元

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值班編輯:徐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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