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慕容雪村

1.

这两天,“一百多位编剧联名举报于正和郭敬明”的消息,多次登上了微博热搜榜。

举报信比较长,西门君暂时截取比较重要的一段给你们看看。

全文大概的意思是,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竟能够以导师或者嘉宾的身份频频出现在演技类的综艺中。某些平台如此追逐点击率、收视率的做法,令大批影视从业者心寒。

因此,众编剧们呼吁有关部门介入管理,不要再让劣迹编剧继续“无法无天”了。

看完这封信,我的第一想法是热血澎湃,觉得“正道的光”终于照在了大地上。而另一方面,我却也感到莫名的心寒。

为什么说“心寒”?

因为这次站出来的,并不是什么有话语权的制片方,更不是什么有头有脸的明星们,只是一群靠文字恰饭的打工人而已。

说句不好听的,这就是典型的螳臂当车+以卵击石。

他们面对的敌人根本不是(或者说不完全是)于正和郭敬明,而是他们背后的资本势力。

你觉得家大业大的XX卫视和XX视频,会因为这封小小的举报信就把于郭二人踢出局吗?

别逗了。

且不说俩人分别占据主镜头的席位,如果进行后期删减,工作量简直不敢想象。何况他二人还有合同在身,平台骤然解约还要赔上一笔。

如果你是XX卫视或者XX视频的负责人,会有勇气“壮士断腕”么?

2.

也许有人会纳闷道,有“前科”的于正和郭敬明,仿佛两颗随时会爆炸的炸弹,为啥大平台还争着抢着邀请他们呢?不怕“暴雷”影响自己的口碑么?

当然怕。

只是,在巨大的话题收益面前,这个风险根本不值一提。

这就是为什么于正和郭敬明这种被法院判了罪名的“恶人”,照样可以一边蹦跶在公众的视野中,一边还赚得盆满钵满。

“就算我抄袭,败诉,也照样有观众买单,有资本扶持。你们能奈我何?”

影视行业的顽疾之深,可见一斑。

当初于正的《延禧攻略》获得铺天盖地好评的时候,有人警醒的说过一句话:“当初得知抄袭的我们有多气愤,如今的我们就有多健忘。”

互联网的记忆,真的太短暂了。短到六年前琼瑶阿姨诉于正成功的案子,仿佛压根没有发生过一样。

2014年4月,电视剧《宫锁连城》播出后,反响热烈。就当观众盛赞于正的编剧功底时,琼瑶一封诉状将后者告上了法庭,称《宫》赤裸裸的抄袭了自己的作品,《梅花烙》。

最终,法官判定于正败诉,赔偿琼瑶方500万,并公开致歉。

然而,至今为止,于正方仍未说过一个歉字。

顺带一提,举报公开信的发起人汪海林,当时是琼瑶的专家辅助人(类似于证词人)。他和于正结下梁子正是从彼时开始的。

另一边,更早些时候,郭敬明也是因为抄袭作家庄羽的小说《圈内圈外》,被判赔偿20万。哪怕这是法院判决板上钉钉的事情,郭至今也从未对外承认过自己有任何抄袭的行为。

我们都知道,劣迹艺人在大陆是会被全方位封杀的,而劣迹编剧呢?

不好意思,他们不仅活得很滋润,甚至还有一众的影视平台将他们奉若上宾。

原创作者徘徊在饿死的边缘,抄袭者却混得风生水起。这究竟是什么魔幻世界?

3.

更魔幻的还在后面。

听到自己热爱的剧是抄袭作品后,有人愤慨不已,有人却不屑一顾道:

“只要剧好看,我管他是不是抄袭?”

如此这般的言论,让我不由得想起伏尔泰的名句:“雪崩的时候,没有一朵雪花觉得自己是有罪的。”

中国的影视作品质量江河日下,或者说良莠不济,原因当然不能一概而论,但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原创作品逐渐的消失殆尽。

很多编剧悲哀的发现,写原创作品本就难有出头之日,再加上好不容易被制片方看中,分分钟又被人给剽窃了去,自己简直是在给他人做嫁衣。

“既然斗不过恶龙,那我就化身为恶龙吧。”

长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影视行业烂剧横行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一声喟叹。

说回《俺就是演员》和《戏精请就位》两档节目邀请于正和郭敬明的行为,西门君实在觉得荒谬至极。

电视台的使命是什么?是输出正能量,引导良善的价值观。而这种为博话题,高调邀请跳梁小丑的做法,显然是违背了这一点。

至于XX视频,也是一样的。贵平台的受众量级这么大,每一次的信息传播都是一轮价值观的洗牌。为了所谓的“流量”,真的连自己珍贵的羽毛也不惜玷污吗?

曾有人问学者切斯特顿,社会乱象起源在哪?他写信回答,“在我”。

他的意思是,正是每一个“我”对善的熟视无睹,才会助长了恶的嚣张气焰。

你我能做的,就是尽点微薄之力,比如从抵制观看《俺就是演员》和《戏精请就位》开始。

无论如何,这次百位编剧联名上诉,绝对算是影视这个行业柳暗花明的开始。

星星之火,也许未必可以燎原。但,至少可以让那些躲在阴影处的魑魅魍魉们,不会再那么猖狂!

作者简介:西门君,前《跑男》一二季现场导演,《我的才华不是拿来取悦你》作者。关注我,毒鸡汤管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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