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離婚這種事,一定能夠吸引海量的關注,無論是之前的文章和馬伊琍、王寶強和馬蓉還是今天官宣的周迅和高聖遠。

自官宣至今不過一個小時,已然引爆輿論。曾經的夫妻二人發了共同的微博——“祝安好”結束這段感情。不同的是,周迅所發的加上了“。”,而高聖遠沒有。此外,截至這一刻,周迅所發的這條微博已經獲17萬點贊和1.3萬評論,而高聖遠的則只有不到12萬點贊和4000多條評論。

由此可見,這兩個人的“江湖”地位。正如很多網友反應的,如果不是今天他們宣佈離婚,自己壓根就不知道他們曾經結過婚。

今天是12月23日,明天是平安夜後天是聖誕節,選擇在這種時候離婚,不知本人情緒如何,是解脫還是難過,然而作爲路人總是有點感傷的。但他們的離婚,終究趕在了《民法典》生效以前。

2020年,這一年發生了很多轟轟烈烈的大事,對於法律界來說《民法典》生效必須是其中的一件。而這部鴻篇鉅製的法典將於一週之後的元旦,也就是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衆所周知,在《民法典》中寫入了離婚冷靜期制度。對於協議離婚的,在向婚姻登記機關共同提出離婚申請之後,必須共同冷靜30天,30天后如果依舊共同堅持離婚,則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而一旦其中一方後悔,則本次申請無效,不準予離婚。接下來,一定要堅持,除非再次達成離婚的合意,否則只能訴訟離婚。

所以,周迅和高聖遠今天離婚和一週之後再決定離婚,顯然效果是不盡相同甚至是截然相反的。而他們若是選擇在12月31日離婚,那就會更加具有戲劇性。只是終究是終身大事,我想哪怕是提前一週趕在了《民法典》生效以前離了婚,也應該完全是巧合,而非刻意如此。

無論如何,《民法典》生效以後,離婚需要冷靜30天,也希望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人能夠多冷靜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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