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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飲食,一定離不開飯菜。喫飯的“飯”字,今天看來是再常見和簡單不過了,那麼在古代,這個字有什麼特殊的含義或用法嗎?今日我們就來談談“飯”這個字。

“飯”字的字形演變

“飯”字產生得較晚。我們今天能看到的較早的“飯”是在金文中 。金文中“飯”的字形從構造上看與今天基本一致,左邊是“食”,右邊是“反”,“食”表示意義,“反”表示讀音。簡化以後,就成了今天的這種寫法。

《說文解字》說:“飯,食也。”這一註釋得到普遍認同。“飯”最初並不是指喫的飯,而是指“喫飯”這種行爲動作。比如《論語·鄉黨》:“君祭,先飯。”辛棄疾《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廉頗老矣,尚能飯否?”唐代馬戴《經咸陽北原》:“夜入咸陽中,悲吞不能飯。”明代馮夢龍《掛枝兒·相思》:“念着他,懨懨成病,不茶不飯。”

“飯”由指喫飯,進一步指喫各種東西。《論語·述而》:“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各家對“飯疏食”的解釋不盡相同,這裏不妨粗略地理解爲喫很簡單的食物。孔子說,即使過着粗茶淡飯、曲臂而枕的簡單生活,仍然能夠樂在其中。《孟子·盡心下》中說,舜一度“飯糗(qiǔ)茹草”。“糗”是乾糧,也就是炒熟的米、面之類的食物,可以直接食用。舜喫的是現成的乾糧和野菜之類粗劣的食物,說明他曾經過着跟普通百姓一樣簡樸的生活。清代屈大均《從塞上偕內子南還賦贈》“行人夜半飯黃羊,不待天明向戰場”,以及北魏楊衒之《洛陽伽藍記》“(王)肅初入國,不食羊肉及酪漿等物,常飯鯽魚羹,渴飲茗汁”,此二處的“飯黃羊”和“飯鯽魚羹”分別與喫黃羊、喫鯽魚羹同義。

由“自己喫”到“給人飯喫或給牲口餵食喫”,也是“飯”這個字義的一種自然而然的發展。據《史記·淮陰侯列傳》記載,漢初名將韓信早年落魄時曾在城下河邊釣魚,附近有一羣漂洗絲絮的老婦人,“有一母見信飢,飯信,竟漂數十日”。“飯信”就是給韓信飯喫。這位老婦人一連幾十天把自己帶的飯分給韓信喫,令韓信感激一生。《莊子·田子方》:“百里奚爵祿不入於心,故飯牛而牛肥,使秦穆公忘其賤,與之政也。”“飯牛”就是餵牛、飼養牛,這一用法在古代詩詞歌賦中很常見。百里奚從不把爵位和俸祿放在心上,所以飼養牛時能把牛喂得很肥,使秦穆公忘記了他身份地位的卑賤,而把國事交給他。

我國古代喪葬習俗中,將珠、玉、貝、穀物、金屬貨幣等置於死者口中,稱爲“飯含”。根據考古發現,早在新石器時代晚期就有了往死者口中放口含物的做法。《禮記·檀弓下》:“飯用米貝,弗忍虛也。”意思是說,用米、貝來飯含,是不忍心讓死者餓着肚子去陰間。《周禮·地官·舍人》鄭玄注:“飯所以實口,不忍虛也。”也是說飯含是爲了充實死者之口,不忍令其空虛。可見,之所以用“飯”來稱說,是因爲這種往口中置物的做法就像給死者喫飯一樣。

從文獻記載來看,“飯”和“唅(指物在口中,又同“含”)”的物品有所區別,並且在特定時代有較爲嚴格的等級規範。比如《周禮·地官·舍人》鄭玄注:“(飯)君用粱,大夫用稷,士用稻。”《後漢書·禮儀下·大喪》李賢注引《禮稽命徵》曰:“天子飯以珠,唅以玉。諸侯飯以珠,唅以璧。卿大夫、士飯以珠,唅以貝。”《新唐書·禮樂志十》:“一品至於三品,飯用粱,唅用璧;四品至於五品,飯用稷,唅用碧;六品至於九品,飯用梁,唅用貝。”總體來看,“飯”以穀物爲主,“唅”以玉、貝爲主。

“飯”由“喫飯”這一行爲動作,進而指所食之飯,即煮熟的穀類食品,有時特指大米乾飯。因每餐必食,“飯”又可代指一餐。這些都是今人所共知的意義和用法,此處不再贅言。此外,“飯”還有一個不太爲人所知的意義,即指人手大拇指的指根處。《儀禮·士喪禮》:“設決,麗於 ,自飯持之。”這裏講的是喪葬禮儀,給死者的右手套上大拇指套,並與手腕相連。然而,這個意義是如何跟“飯”的其他意義產生關聯的,目前已很難考證了。

◎本文原載於《月讀》(作者富麗),圖源網絡,圖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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