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在大街小巷的出租車,是百姓不可或缺的出行交通工具,但在斑馬線上遇到行人過馬路時,總有部分司機做不到停車禮讓。

12月24日上午,無錫公安交警支隊針對出租車不禮讓行人的不文明駕駛行爲,對涉嫌違法次數較多的出租車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

同時,公佈了出租車公司的不禮讓行人違法被處罰次數:

通過約談,讓出租車公司包括出租車駕駛員知曉人行橫道停車禮讓重要性,給文明城市帶來好的氛圍。

下面,小編來爲你拎約談重點↓↓↓

單位各級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或安全責任承諾書,落實崗位責任。

每月排查單位車輛、駕駛人安全隱患,對未參加駕駛證審驗、換證以及記滿12分未學習的駕駛人一律不得從事營運,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駕駛人要調整崗位或解聘。國慶等重大節假日和春運期間,組織開展車輛檢查和駕駛人教育,參加率達100%

對嚴重交通違法、多起違法未處理以及發生事故駕駛人要嚴格落實內部跟蹤教育處罰措施

凡發生致人受傷、死亡以及有重大社會影響道路交通事故,應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時限上報,若故意隱瞞不報,拖延報告的,將對負有責任的有關人員依法進行責任追究

現場,出租車公司均簽署了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告知書,同時表示,將把告知書的內容宣傳到公司內部的所有員工,並嚴格執行。

出租車作爲城市流動形象的窗口,應當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希望廣大駕駛員經過人行橫道時,都能做到減速觀察、確認安全後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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