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鼓吹的“四大诚信之王”,都是些什么鬼?

乔志峰

说起公孙鞅、卫鞅,有些朋友可能会感到陌生。可如果说指的就是商鞅,大伙儿立马就会恍然大悟——原来是他!这货系姬姓、卫氏,所以名字叫卫鞅。由于他本为卫国公族之后,故又称公孙鞅,根红苗正、品种优良,是个系出名门、祖上阔过的“孙子”。他曾被秦孝公赐予商於十五邑,号为“商君”,所以习惯上就被称为商鞅了。

商鞅是“商鞅变法”的始作俑者,也是秦国乃至秦朝暴政的开创者和总设计师。他不仅创立了一系列专制残暴的统治理论,还积极付诸实践,不断完善出一整套极具可操作性的强化国民思想控制和人身控制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其中一部分记录在《商君书》中,被称为“商鞅主义”,深刻影响了中国社会达2000余年。此后虽不断改朝换代、城头变幻大王旗,但不管谁做皇帝,从本质上来看,推行的大抵都是“商鞅主义”,都无法超出《商君书》传授的治国驭民之道。

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紧锣密鼓筹备变法。法令已详细制订出来,但商鞅却不急着发布,而是先做了一件事。他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如果有人能把木杆拿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这事很蹊跷,不知道商鞅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没人敢动手去搬。商鞅又提高了赏格,说:“谁能拿过去,赏五十金。”人们更加狐疑,因为秦国可是从来没有出过这么重的奖赏的。只有一个愣头青,半信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就获得了五十金的重赏。这时,商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徙木立信”了。

在记述了商鞅变法的过程后,司马光很是发了一番议论。他说:信誉,是君主至高无上、最可宝贵的东西啊。国家靠人民来保障,人民靠信誉来保障;不讲信誉就无法使人民信服,没有人民的信任便无法维持国家。所以古代成就王道的圣主贤君,从来不欺骗天下;成就王图霸业者,也不欺骗四方邻国。善于治国者不欺骗人民,善于治家者不欺骗亲人。只有蠢人才反其道而行之,欺骗邻国,欺骗百姓,甚至欺骗兄弟、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一败涂地。靠欺骗所占的一点儿便宜救不了致命之伤,所得到的远远少于失去的,这岂不让人痛心疾首啊!当年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这四位君主的治国之道尚称不上完美,而商鞅尤其刻薄,但他们处于你攻我夺的战国乱世,天下尔虞我诈、斗智斗勇,他们尚且不敢忘记树立信誉以收服人民之心,又何况今日治理一统天下的当政者呢!

司马光这番大道理,看了令人发笑。如果他还活着,我倒想问问他:自古以来,成就王道的所谓圣主贤君,有哪一个“从来不欺骗天下”呢?成就王图霸业者,有哪一个“从不欺骗四方邻国”呢?你老人家能否举出一个例子来?恐怕一个都没有。不欺骗天下,怎么将全天下都收归已有?不欺骗、攻击邻国,又何以成就霸业?都是千年的狐狸,你玩什么聊斋啊。

而借“徙木立信”来进行“诚信”说教,就更可笑了。商鞅这样做,是真的诚信吗?他只是通过这种奸诈的伎俩,来蒙蔽老百姓,制造讲诚信、讲信誉的假象。其目的,不过是忽悠老百姓相信自己、傻乎乎任凭驱使罢了。越缺少什么,就越是必须卖力宣扬什么。搬一块木头赏五十金,就算诚信了?这是拿人当猴耍呢。即便这算是诚信,就能保证今后做事就一定讲诚信吗?商鞅这个奸诈恶棍,是出来作秀骗人的;司马光这位所谓的“帝王之师”,跳出来给商鞅点赞双击666,是故意搞笑的吧?这智商,今后还是告别自行车吧。

并且,“徙木立信”本来是商鞅玩的把戏,司马光却将其称为“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算在了秦孝公的头上,何也?但凡对历史和社会稍有了解者,对此都不难理解。因为司马光是要将这件事当成正能量的“光辉业绩”来宣扬的,当然要把光荣和光环扣在君主身上。有成绩,都是君主英明神武;出了错误和岔子,都是臣子无能、无才、无德。君主永远英明,所有的荣光都归于君主,这是做惯了奴才的人一贯的思维模式和操作手法。或许有人会说,司马光是宋朝人,秦孝公是春秋战国的君主,早就死翘翘变成僵尸了,又不能赏给司马光什么好处,司马光有必要拍他的马屁吗?呵呵,秦孝公是死了,可还有别的皇帝活着呢。舔死去君主的屁沟,实际上是给活着的皇帝看的,表现的是奴才的本分和自觉。只可惜,由于司马光本人见识短浅,智商也不够,本想给秦孝公戴个高帽的,却结结实实给其扣了个臭烘烘的屎盆子。

司马光鼓吹的四个所谓“树立信誉”的正能量典型,“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说过了,“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在之前的文章中也说过了——魏文侯正在喝酒作乐,突然天下雨了,他老人家赶紧命令准备马车赶往郊区山野,就是为了跟山野村长交代一声:原本我们说好了要打猎的,现在下雨了,只能取消了。这不吃饱了撑的嘛。

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出自《史记·刺客列传》:鲁国拜曹沫为大将,跟齐国打仗,接连打了三次败仗。鲁庄公害怕了,就献出遂邑的土地,向齐国讲和。虽然曹沫连打败仗,鲁庄公却也没撤他的职。后来,齐国和鲁国在柯地会盟,齐桓公与鲁庄公已经在坛上盟誓了,曹沫突然手持匕首冲上去劫持了齐桓公。齐桓公问道:“你想干什么?”曹沫说:“齐国强大,鲁国弱小,但你们大国侵夺鲁国,也太过分了。现在鲁国的城池是齐国的了,你说该怎么办吧。”齐桓公为了脱身,无奈之下便答应归还侵夺鲁国的土地。曹沫听后扔下匕首,走下盟约的高台,走回到面北群臣的位置,面不改色心不跳,继续谈笑风生。齐桓公脱离危险后,就不打算履行对曹沫的承诺了。齐相管仲劝说道:“不能贪图小利而逞一时之快啊,否则,在诸侯面前不讲信义,就会失去天下的支持。不如还是依约把土地还给他们吧。”后来,齐桓公还是将侵夺鲁国的土地还给了鲁国。因曹沫三次战败而失去的土地,全部又回到了鲁国。

曹沫这个人,也就是个愣头青,一介莽夫耳。当将军连打败仗,快把国家的土地丢光了,要多失败有多失败。国君会盟,他冲上去劫持别国君主,勇则勇矣,却不符合“国际法”。尽管当年没有成文的“国际法”,但基本的规则还是要有的,否则都不讲道理赤膊上阵扭打在一起,那就不是“国际交往”,而是地痞流氓斗殴抢地盘了。齐桓公也奇葩,作为当时的大国国君,被人在正式场合如此羞辱,连人身安全都受到了极大威胁,竟然没有武力报复,甚至连严重抗议、严厉谴责都没有,反倒真的履行了被逼无奈做出的承诺。

按理说,在被迫的情况下做出的承诺,应当属于“无效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完全不必履行。齐桓公是历史上有名的一代霸主,怎么会窝囊到这种地步?问题还是出在管仲身上,他劝齐桓公履行承诺,当然不是出于诚信、讲信誉,这种事儿本就没什么信誉可讲;他只是试图通过齐国履行本不该履行的承诺,来做给其他诸侯看,树立齐国讲信义的高大形象,进而赢得天下的支持。原来,又是一场“诚信秀”,背后另有所图,有着更深沉、更长远的算计。

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事见《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说的是晋公子重尔的事儿。话说重尔做国君前,在外流亡了很多年,当时很多诸侯国不接纳他,如避瘟神。要不是介子推从自己大腿上割肉相救,说不定他已经饿死了。但到了楚国后,楚国却很热情地招待了他,令他如沐春风。楚国国君问重尔:“我对你这么好,如果你以后做了晋国国君,将如何报答我呢?”重尔说:“我看你什么好东西都有,我不会有更好的东西送给你了,你也不稀罕这些。假如借你吉言,以后我果然做了晋国的国君,我们在战场上相遇,我便以退避三舍(一舍三十里)作为回报吧!”后来几经周折,重尔竟然真的做了晋国国君(晋文公)。僖公二十八年,晋文公与楚国在战场上相遇对峙,晋文公便兑现了自己当年的诺言,退避近百里以报楚国招待之恩。这就是成语“退避三舍”的来历。

重尔这小子,也算是吃过些苦头、尝过些人情冷暖的了。别的国家都不待见他,独独楚国给他饭吃。可是,楚国之所以接待他,不是出于对他的尊重,也不是出于打发叫花子的同情心,而是有着非常明确的目的性。并且,楚国国君对此并不掩饰,而是当面索要承诺和报答,也是相当耿直和赤裸裸了。重尔给出的承诺,是“退避三舍”,后来他真的做到了,也算得上信守承诺。可问题在于,别人有恩于你,即便不能双方结成联盟、成为友好联邦,能否不要兵戎相见、互相残杀呢?相对于反目成仇、彼此厮杀,退上百八里地,不过是假惺惺做做样子罢了,太虚伪了。

看看,司马光鼓吹的“四大诚信之王”,都是些什么鬼?个个都是伪君子和大忽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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