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原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鬍問鳴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胡問鳴喪失信仰,背離初心,黨性缺失,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政績觀扭曲,嚴重偏離企業經營主責主業;大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打高爾夫球、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收受禮品、禮金,安排下屬單位支付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錄用晉升中爲他人謀取利益;縱容默許家屬在私營企業掛名取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利益,違規購買住房、佔用公車,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安排下屬企業投資股票,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風險;公權私用,在工程承攬、業務合作、資產收購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資產重大損失。

胡問鳴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胡問鳴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胡問鳴簡歷

胡問鳴,男,漢族,1957年5月出生,江蘇揚州人,1978年3月入黨,1975年11月參加工作,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畢業,博士研究生學歷,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曾任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

1975.11-1978.03 江蘇省揚州市邗江縣赤岸鄉知青

1978.03-1982.0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計算數學專業學習

1982.02-1999.02 航空工業蘇州長風機械總廠培訓中心副主任、廠長助理、副廠長、廠長、廠長兼黨委書記(其間:1993.09-1994.01在中央黨校進修學習;1996.09-1998.07在蘇州大學行政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

1999.02-2001.07 航空工業蘇州長風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總經理

2001.07-2002.03 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機載設備部部長

2002.03-2008.05 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2001.04-2006.01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2005.03-2006.01在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8.05-2008.07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籌備組成員

2008.07-2008.10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

2008.10-2010.07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

2010.07-2012.05 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

2012.05-2012.07 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主持集團公司全面工作

2012.07-2015.03 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

2015.03-2019.08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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