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最後一天,郭敬明和於正的道歉終於來了。

兩人的道歉聲明中,最突出的共同點是“遲到”。郭敬明在聲明中稱,自2006年抄襲一案敗訴後,由於“無法面對自己的內心”,因此並未公開道歉。於正也提及,自己“用了六年正視這個錯誤”。

這兩則時隔多年的道歉聲明,是因爲他們觸及到了衆多創作者的底線,但有微博網友表示,這只是論證了世界有多麼無底線——“當這個歉派得上用場的時候,我會道的。”

與其說道歉是對於抄襲一事的回應,更像是爲了應對前段時間編劇聯名發佈的公開信而執行的公關手段。

12月21日晚,編劇餘飛、宋方金在微博發佈了一封名爲《抄襲剽竊者不應成爲榜樣!》的聯名公開信,高羣書、白一驄、江洋等111位影視從業者聯合署名,瓊瑤和莊羽也位列其中,矛頭直指於正和郭敬明二人。

在毒眸看來,這封聯名信的背後,折射出的是編劇行業正在經歷的亂象。今天早晨,莊羽回應了郭敬明的道歉,並建議用郭敬明的賠償與其共同成立 “反剽竊基金”。

我們期待2020年的最後一天,能夠成爲內容創作者的維權史上里程碑的一天。

薛定諤的“抄襲”

郭敬明抄襲一事,最早要追溯到2004年底。作家莊羽對其在2003年11月出版的小說《夢裏花落知多少》提出上訴,認爲該小說抄襲了由她創作於2002年的《圈裏圈外》。

該案件經過二次審理,最終於2006年5月塵埃落定:根據北京市高院終身判決,剽竊一事屬實,郭敬明和春風文藝出版社共同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追賠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停止銷售《夢裏花落知多少》,並向莊羽公開道歉。

同樣被法院“實錘”的還有於正。2014年4月15日,瓊瑤在微博發佈了一封寫給廣電總局的公開信,並於半月後正式提起上訴。公開信中指出,於正參與編劇的電視劇《宮鎖連城》有多處劇情抄襲《梅花烙》。

同年12月底,法院認定《宮鎖連城》侵犯《梅花烙》改編權的事實,於正被要求向瓊瑤公開賠禮道歉,並與包括播出平臺湖南衛視在內的五家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

郭敬明在今日發佈的道歉聲明中提到,當時律師讓他選擇是公開道歉還是刊登判決書,他選擇了後者,並在此後多年內一直迴避抄襲事件。於正則因爲遲遲沒有履行判決,在2018年5月被法院強制執行。

正因爲二人多年來對抄襲事件的迴避態度,才讓今日這出“輪番道歉”事件的關注度迅速飆升。有網友在於正的微博評論下面回覆:“你在跟風嗎?唐七快來一起啊。”

這條評論中提到的“唐七”是網文作者唐七公子。由她創作的2017年熱播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同名小說,曾被指抄襲另一位作者大風颳過的作品《桃花債》。2017年8月9日,唐七公子在微博發佈單方鑑定,公開了著作權鑑定書及相關鑑定文件。表示其故事梗概、人物設置、人物關係不同,並不構成著作權意義上的抄襲。

與上述於正和郭敬明經過法律裁定的抄襲事件不同,該事件目前只停留在互相舉證的層面,始終沒有進入法律程序。

這便是著作權的模糊地帶:目前,我國的著作權法只是對侵權行爲進行了列舉,但並沒有給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提供有關侵權認定的明確標準。諸如情節參考、融梗、拼湊人物設定等等具有侵權性質的行爲,很難找到足以訴諸法律的證據。

抄襲不僅難以取證,維權週期也往往較長,費時費力,且賠償極低。如瓊瑤一般已經擁有一定地位的作家,在發現於正的《宮鎖連城》抄襲自己的《梅花烙》後,也只能第一時間給平臺發公開信,請求停播,及時止損,此外並無他法。

維權之路舉步維艱,於是在多數內容創作者看來,與其把精力花在無止境的維權上,還不如抓緊搞創作,打開知名度來得實際。

亂象,不止抄襲

抄襲只是編劇行業亂象的冰山一角。

《2019-2020中國青年編劇生態調查報告》顯示,有75%的受訪編劇,曾有過被“騙稿”的經歷。即:核心情節或創意大綱被剽竊盜用,或者劇本被使用卻不給署名等。其中近半數是入行不到三年的新手編劇。

此外,在宣傳作品時淡化甚至隱去編劇署名,已經成爲全行業的共識。宋方金在今年的“金雞論壇”上,將編劇形容爲“被光從海報上抓走的人”。在他看來,也許有些編劇不在乎署名,但如果沒有基本的平等和尊重,創作力不會迎來解放和繁榮。

我國的著作權法有明確規定:“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等作者享有署名權。”所以,剝奪或淡化編劇的署名權是對編劇權益最直接的侵犯。

在國內,因爲署名問題沒有一定之規,所以在法律條款之上如何發揮,還是要看各人的“本事”。編劇幫創始人杜紅軍說過,“國內影視作品的署名,接近於想怎麼署名就怎麼署名,關鍵是看誰說了算。”

當署名變成一種“權力”,就自然會有一部分人的“權利”被剝奪。郭敬明就曾在自己的作品中開創了“副編劇”的做法。在2013年上映的《小時代1》片尾字幕中,出現了“副編劇”一欄,署名爲李茜,她同時也是《小時代3》《爵跡》《冷血狂宴》等電影的“副編劇”。對此,編劇汪海林發微博諷刺道,這是“本世紀最大發明”。

如果說署名權的爭奪尚屬“名譽之爭”,那麼稿費拖欠則是影響了編劇們更切身的利益。

今年12月7日,新人編劇劉曉峯在微博上發佈聲明,稱王思聰所控股的香蕉影業拖欠他的作品獎金。他的作品《天才編劇》曾於2018年“香蕉新編劇圓夢計劃”中獲得第三名,該劇本的版權已經轉讓至香蕉影業。但時至今日,他仍未收到這筆錢。

即使是已經播出的作品,欠薪也是常事。2008年2月24日的編劇維權大會上,編劇王伊說自己在完成《牟氏莊園》劇本後,出品方一直拖欠稿費。在她討薪的過程中,還多次遭到人身威脅。最終,王伊只好將出品方告上法庭,耗時三年才終於勝訴,要回6萬元稿費。

上世紀90年代,電影《紅櫻桃》在內地創下4000萬票房,但身爲電影編劇之一的蘆葦至今沒有收到過一分錢稿費。這樣的欠薪故事在編劇圈裏俯拾皆是,就連知名編劇也未能倖免。時至今日,能按時收到足額稿酬的編劇,還是少之又少。

署名權被剝奪、著作權被侵犯、薪資被拖欠……在種種亂象擠壓下的,編劇的生存愈發艱難。

當影視成爲生意

2009年,華誼兄弟作爲中國第一家上市的影視公司,首日股價暴漲200%,一夜之間,幾位明星股東變身億萬富翁。各行業都開始蠢蠢欲動,企圖跨界來分一杯羹。主持人、歌手、電商、房地產大亨紛紛湧入影視行業,成爲導演、製片人,隨即帶來的是大把大把的“熱錢”。

《奇葩說》辯手秦教授,本職工作是網大導演,他形容當時的影視行業,就是:“只要你能湊夠一個60分鐘以上的劇本,就可以坐等錢來找你。”

宋方金也說:“原來咱們是拍作品,後來咱們是拍產品,但是2009年之後,我們是拍理財產品,財務思維控制了影視行業的創作。”

這也恰好印證了郭敬明等人爲何會受到平臺和資本青睞,17歲時的郭敬明曾許下過一個願望:“希望以後用一個企業家的身份來經營藝術”。

2009年之後,他做到了。郭敬明抓住了資本遞來的橄欖枝,把他懂商業、懂數據分析的特長用到極致。就像樂視影業CEO張昭說的那樣:“郭敬明是一個非常好的產品經理。”

“追逐利潤、快產快消”從那時起,成爲中國影視產業的特性。每部影視作品的重點從劇集的質量變成了如何把劇包裝的好看,容易賣出去。在資本和平臺掌握話語權的情況下,內容創作變得沒有門檻,編劇很難在平臺、導演、製片人三方的裹挾下,站穩腳跟,成爲了影視行業的底層工種。

2010年“百花獎”把編劇獎項整體剔除,引起了編劇羣體的極大不滿。劉毅聯合另外兩位編劇發表了“致中國電影家協會的公開信”,信中表示這是一次集體的忘恩負義,是一次業界的過河拆橋。對此,中國影協給出的回應是“觀衆不懂劇本,不好評選。”

重壓之下,第31屆大衆電影百花獎組委會即宣佈恢復最佳編劇獎,同時公佈了最佳編劇候選名單,9部電影的22位編劇上榜。

多年之後,編劇羣體迎來了“再度爆發”。截至目前,宋方金已經發布了兩批聯署名單,人數增加到156人,幾乎囊括了現今行業中的所有主力編劇。

12月23日,中國電視劇製作產業協會編劇工作委員會祕書長王浩一在出席活動時,就這次的聯名事件做出了表態,“我們的聲音確實比較微弱,這次發聲也不一定能改變什麼,但事關行業標準,我們必須要說。”

今天中午,於正發博正式宣佈不再擔任《我就是演員3》導師。這場聲勢浩大的維權之旅告一段落,但中國編劇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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