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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旸(1476-1524年),仪真(今江苏仪征)人,字伯时,号前溪。明弘治十一年,景旸考中乡试举人;正德三年,会试考中第三十四名,殿试夺得第二名,授翰林编修。他为官不为权势和利益裹挟,恪守清廉为官底线,被誉为“士子师范”。

景旸从不以巧言令色取悦于人,不随波逐流,始终保持士子本色,在当时物欲横流的官场中不失为一股清流。他在京城当官时正值太监刘瑾专权,搜刮钱财,专擅朝政,镇压异己,斥逐廷臣,可谓飞扬跋扈,不可一世。朝中大小官吏见到刘瑾都毕恭毕敬,连大气都不敢喘,只有景旸等少数几位翰林大义凛然,刚直不阿,不为所屈。

景旸为官清廉简朴,做事严谨细致。在任经筵讲官时,专门负责为皇帝讲解经义。每次进讲,他必“越宿斋沐,觊有所感悟”,认真做好讲解准备,努力做到把经义讲透彻。甲戌年(1514年)会试,景旸做同考官(协助主考官阅卷),他非常敬业,唯恐耽误了国家取士的大事,耽误优秀举子的前程。当时南方士子为考取功名竞相奔走,寻找捷径。景旸凡遇请托,一概谢绝,但对于上门求学的人从不拒绝,每每耐心讲解,寒暑不辍。负责典簿的官员,见他清贫,在给他送俸禄时,私下里多给了他一些禄米。景旸得知后,全部归还,并训斥典簿官说:“我虽贫困,但你也不能败坏我的名声啊。”典簿十分羞愧地走了。

景旸一生秉持着优秀的道德品质、高尚的家国情怀、自强不息的社会担当,成为“士子师范”,留名千古。

清风劲起黄河口

东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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