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关于鄂尔多斯市市级领导干部任免职的决定
11月8日,鄂尔多斯市委书记牛俊雁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鄂尔多斯市市级领导干部任免职的决定。
自治区党委决定:
折喜文同志任鄂尔多斯市委委员、常委;
甄华同志任鄂尔多斯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提名为鄂尔多斯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
冯超同志不再担任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委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提名免去鄂尔多斯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瑞杰同志不再担任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史良同志不再担任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
折喜文同志任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部长;
刘瑞杰同志不再担任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史良同志不再担任鄂尔多斯市委秘书长职务。
来源:鄂尔多斯新闻网
编辑:包小婷
校对:马骏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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