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年前,浙江商人李致中在上海借錢創辦了一家化工廠,因工廠運營穩定,很快便開始盈利。沒幾年,李致中便還清了所有的外債,腰包也逐漸鼓了起來。不過,隨着經營方式的落後,化工廠的發展急轉直下。到了2010年,李致中發現自己已經入不敷出,無力繼續經營化工廠,便將其承包給了範國富。

因合同裏一句話鬧矛盾

兩人約定,之前因化工廠經營不善導致的外債,由李致中自己承擔。而範國富在接下來的經營中產生的利潤,李致中可分得6成。但狡詐的範國富並未按照約定分配利潤,甚至連商定好的承包款都一直沒給李致中。

3年之後,化工廠還是倒閉,被迫拍賣。但李致中與範國富在簽訂的承包合同中,對拍賣時的工廠設備的歸屬權並沒有寫明,兩人因此引發矛盾。要知道,這批設備價格不菲,光一個氧化爐就價值幾百萬,更別說整個工廠的設備了,最少也有數千萬。

範國富對這些設備起了歹心,便在晚上派人去偷偷拆運。但李致中早已猜到範國富的心思,便讓張雲峯去看大門,避免這些昂貴的設備被帶走。一次,範國富的叔叔範傑明偷偷翻牆進去,卻被張雲峯攔住,張雲峯將範傑明趕跑,並罵了很多難聽的話。

摩擦加劇,釀造慘禍

範傑明記恨在心,拿着一個裝有硫酸的注射器衝進工廠,朝着張雲峯臉上噴去,聽到張雲峯的一聲慘叫後,範傑明非但沒有慌亂,反而就地找了一根水管,將張雲峯砸死。殺人之後的範傑明才意識到自己闖了大禍,他前往前妻家,取走了一杆獵槍。在前往沈杜公路的路口,範傑明想要搶一輛出租車逃跑,但因司機的劇烈反抗,範傑明選擇開槍打死司機,駕車逃跑。

事已至此,範傑明索性一不做二不休,開車重新返回工廠,期間他還在路途中,將一名哨兵擊殺。等到李致中和其合夥人王章華走出後,範傑明開槍相繼打死兩人,又將另一位名叫王大海的員工擊中致其重傷。似乎到這裏還不過癮,範傑明又衝進門衛室,將兩位門衛擊中致一死一傷。

不過,就在範傑明想要繼續行兇之時,被匆匆趕來的警察抓獲,等待着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制裁。僅僅因爲合同裏的一句話沒有寫明白,導致6人慘死2人受重傷,兇手範傑明也爲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不知道得知此消息的範國富,當時是什麼心情?對此,你如何認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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