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助贷市场格局有望进一步清晰|华夏时报金融研究院2021年金融业前瞻 

作者:单美琪(华夏时报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2020年仍是助贷市场不算平静的一年,但市场也在监管层层压实责任的夹缝中意外获得了一些新的生长空间。年末,网商银行试点助贷业务更给2021年助贷市场的发展方向留下了些许线索。

近年来,助贷这一经营模式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暴露风险而逐渐引起监管关注,相关部门也不断出手治理从业机构们违规发放贷款、跨区域经营、信息收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一路走来,助贷市场随着网贷行业监管趋严以及禁止无担保资质机构进行兜底承诺和担保增信之后逐渐形成二八效应。

2021年,助贷业务也迎来新的探索。助贷业务伴随监管风暴的每一次变化都被从业机构看在眼里,首先,“兜底”这件事,大多数助贷机构已在暗自告别了,这也进一步倒逼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等资金提供方不断加强风控能力。

这是监管逐步引导的结果和方向。从2016年以来,监管就不断强调商业银行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和不符合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经营资质监管要求的合作机构提供的直接或变相增信服务。同时也要求银行与助贷机构开展合作时,务必关注后者的增信能力和集中度风险等。

由于助贷资金方主要包括银行、保险、信托、资管、财务公司、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例如对银行而言,在《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的压力下,作为资金提供方的商业银行也对助贷模式提出新的要求。

首先,在《暂行办法》实施后,业务方面形成了相对具体的要求,不仅需要给助贷平台释放更多资金来用于提升自身获客、场景化布局与辅助风控能力,也需要提供给资方更高的业务利润来激活市场,这其中,“分润模式”逐渐得到市场认可。

“分润模式”即银行承担风控与放贷审核职责、助贷平台则提供获客导流、辅助风控等服务,双方按照事先约定的利润分成,对助贷业务利润进行分配,但也承担相应比例的坏账风险。

当前,助贷中分润模式主要以蚂蚁集团、微众银行、京东数科、度小满金融、美团金服、360金融、乐信等头部金融科技公司较多。因此模式的核心在于助贷机构不需要再对资产进行“兜底”,所以对助贷平台风控等水平要求较高。

其次,在实际市场操作中,规模较大的助贷机构分润比例也会有一定的下降,但是由于不用“兜底”便不会影响利润。

借贷市场供给格局的改变也在影响着助贷市场。去年8月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规定》)。其中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4倍LPR,即最高15.4%。而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除了对民间借贷,整个金融市场都将受到深远影响。

在行业看来,上述《规定》明确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同时助贷市场自然也受到了牵涉。民间借贷产品将进行大规模整改,短期大量产品将下架调整。同时,不合规、经营能力差的机构将加速退出。

例如,规定下发之后就有部分中小银行重新收紧了助贷机构合作准入门槛。同时,资方们也更加倾向与助贷行业头部平台开展合作,以及重点考察合作方的风控能力与运营实力。

自去年11月2日,银保监会、央行联合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之后,高杠杆问题成为市场关注重点。

又因为从参与助贷业务的机构中来看,主要分为持牌机构和非持牌机构。持牌机构有银行、小贷机构(包括传统小贷和互联网小贷)、消费金融公司等;非持牌机构主要是贷款助贷平台、贷款咨询公司、互联网金融科技公司、数据技术公司等。

助贷市场中作为持牌的机构,通过网络小贷牌照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展业务成为主要方式,在头部机构中比较明显。而行业巨头因为对业务占有较大规模的份额,其发展动向也对市场导向起着绝对性作用。

对此,《征求意见稿》在准入以及资金门槛上也提出了相应要求,其中对于跨省经营的网络小贷公司,从审批到监管的一系列权限,被全面上收到了银保监会,而不是由地方金融办负责;在资金门槛上,网络小贷公司如果仅在本省范围内展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如果跨省经营需要不低于50亿元,均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此外,还明确了网络小贷公司的对外融资杠杆倍数以及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所以此前蚂蚁暂缓上市也被认为受到了上述意见稿的影响。

去年下半年,作为“分润模式”的被包含关系,“纯助贷模式”一词频频被提及,其指的是金融科技公司仅仅提供获客营销、风控辅助等服务,并不直接参与出资。纯助贷往往需要通过保证保险、融资担保等形式提供增信,市场一般默认为隐性出资。

既然不涉及到出资,那么对于《征求意见稿》所提出的最低30%的出资要求,便不受用,而在《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明确,不管合作机构是否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均没有提出明确的量化要求,包括注册资本、最低出资比例等等。

这也是为什么此前巨头们更倾向于将消费信贷业务隐身为“科技服务”的纯助贷模式,这样既无需增加资本金,又不受杠杆限制。

但监管部门会放任真联合、假分润的大行其道吗?答案心知肚明,这也是为什么去年金融委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以及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来进一步收紧和约束该类业务。

未来,助贷业务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但需要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华夏时报金融研究院认为,2021年,在抬门槛、限杠杆的定调下,助贷业务的成长空间已经被进一步打开,市场格局也随着参与者的逐步规范走向清晰和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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