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競爭中,一部分企業因爲某些原因無法繼續正常運行,考慮到員工等各方面利益,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的企業兼併和股權轉讓,從而實現企業的變型,達到企業重組的目的。那麼企業兼併的主要類型有哪些,企業兼併有哪些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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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兼併的主要類型有哪些,企業兼併有哪些類型?

浙江子城律師事務所王彪律師解答:

一、按照不同行業的被併購對象來分,併購可分爲:

1、縱向併購;2、橫向併購;3、混合併購。

二、按照併購的動因分,併購可分爲:

1.規模型併購;2.功能型併購;3.組合型併購;4.產業型併購;5.成就型併購。

三、按照併購後被並一方的法律狀態來分,有三種類型:

1.新設法人型;2.吸收型;3.控股型。

四、兼併的形式:

1、控股式兼併;2、購買式兼併;3、承擔債務式兼併;4、吸收股份式兼併;5、抵押式兼併;6、舉債式兼併;7、資產置換式兼併。

狹義的兼併是指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企業通過產權交易獲得其它企業的產權,使這些企業的法人資格喪失,並獲得其控制權的經濟行爲。狹義的兼併相當於《公司法》和會計學中的吸收合併。廣義的兼併是指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企業通過產權交易獲得其它企業的產權,並企圖獲得其控制權的經濟行爲。廣義的兼併除了包括吸收合併以外,還包括新設合併與控股等形式。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爲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爲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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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子城律師事務所王彪律師解析:

兼併、收購、合併的共同點在於:

1、它們的對象是共同的。它們都是企業產權交易的形式,其交易都是以企業這一商品爲對象的。

2、這三種行爲都是企業產權的有償轉讓就其活動而言,都是企業的買賣,所不同的只是買賣的方式而已。

3、它們都是企業在謀求自身發展中所採取的外部擴張戰略。通過這種外部擴張戰略,能加強企業的競爭能力,擴充經濟實力,有利於企業不斷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兼併、收購與合併作爲不同形式的資本運營方式,各自又有不同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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