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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資產管理的五個趨勢

中國慈善聯合會慈善信託委員會主任  蔡概還

大家好,我是蔡概還,曾擔任我國信託法、基金法執筆起草人,長期從事資產管理的理論研究和實踐工作。在新的一年裏,我和大家分享一點我對資產管理和財富傳承的個人看法,希望對大家能有所裨益。

我認爲,未來的資產管理和財富傳承,將有以下五個趨勢:

趨勢之一:個人資產交由專業的人打理將成爲主流。

東方人喜歡由自己管理自己的財產。自己管理一般要具備以下條件,包括:1、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2、身體健康;3、有時間;4、有興趣;5、沒有比這更好的職業;6、有專業管理能力。專業的事要交由專業的人辦理,專業是最爲關鍵的因素。而且,上述因素通常要同時具備,現實中這樣的人不多。境外實踐已經證明,財產交由他人專業打理,是必然的趨勢。

趨勢之二:資產管理中將普遍引入信託機制。

財產要交由他人管理,這個“他人”該如何選擇呢,我認爲要考慮以下一些因素:1、管理人過往業績良好;2、市場化運作,有職業經理人團隊;3、值得信賴;4、實力雄厚;5、最好接受金融監管;6、能夠實現資產隔離。其中,資產隔離最重要,即交由他人管理的財產,要和該第三人的自有財產實現法律上的分離,分別記帳、分別管理。當資產管理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的,其受託管理的財產不屬於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目前我國法律制度中,明確規定財產獨立性能夠實現資產隔離安排的,主要是信託制度。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其中第95條進一步重申:“信託財產在信託存續期間獨立於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各自的固有財產”。同時,信託制度下的受託管理人要求履行信義義務,即管理他人的財產要和管理自己的財產一樣盡心盡力。可以說,信託的這些制度安排,使其成爲資產管理的最佳工具之一。

趨勢之三:家族財富管理的主要財產形態爲非資金。

從資金端看,當前我國交付他人管理的財產類型,主要爲現金類資產,其目的主要是希冀通過他人的專業管理,例如投資組合或者資產配置,獲取比較理想的投資回報。根據招商銀行發佈的《2020中國家族信託報告》問卷調查,未來3年考慮進入信託的資產類別,現金及金融產品佔比達到70.32%,其次分別是保單、不動產、上市公司股權和非上市企業股權。我認爲,隨着我國社會財富的不斷積累,特別是家族信託不斷被人們認知並得到發展,家族財富管理的主要財產形態,未來將主要體現爲股權和不動產。

趨勢之四:家族信託的主要目的不是保值增值。

當前,我國所提供的家族信託服務,其主要目的是保值增值,這是一個發展誤區。實現財產保值增值的手段很多,並非一定要通過家族信託去實現。現實中,每個家庭都有內憂外患,內有繼承風險、婚姻風險、敗家子風險、意外事故風險等,外有家族股權分散風險、企業經營策略和戰略定位被改變的風險、債務風險、破產風險等,不事先謀劃,可能導致家無寧日。我認爲,未來人們在家庭財富的保護和傳承等方面將需求急增,家族信託將以財產規劃、風險隔離、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業等爲主要目的。

趨勢之五:私益與公益相結合將成爲家族財富傳承的主要趨勢。

家庭財富傳承,包括物質財富傳承和精神財富傳承。只傳承物質財富,如增廣賢文所云:求財恨不多,財多傷人子。所以當人富了以後,都會考慮精神傳承,給後代留下一筆精神財富。“十四五”規劃中也提到,要“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事業,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

過去,人們開展公益事業的途徑主要是慈善捐贈。2016年國家出臺的《慈善法》,給我們提供了一種新的公益途徑和手段,即慈善信託,通俗一點可稱爲公益信託基金,可以爲家族提供定製化的服務。鑑於其本金可以不動用的特點,適合應用於股權家族慈善信託,用家族企業所產生的收益去做公益事業。我認爲,私益和公益相結合的傳承方式,一方面可以滿足家族成員的生活需要,同時還可以滿足更多的人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發揮財富最大的價值和作用,將成爲未來資產管理的主流趨勢。

責任編輯:楊希 190418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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