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刑滿釋放的李某又盜竊了一部手機,被依法刑事拘留羈押到看守所時,卻開始裝瘋賣傻,試圖逃過法律的制裁。民警將他送到了玉林市特殊病區管理所進行關押、治療,他才幡然感嘆:”我認了“。

1月5日17時許,市民王某到東成派出所報案稱,其在人民東路天橋底下被扒竊了一臺手機。民警經走訪詢問、視頻排查,確定一名戴黑色鴨舌帽、口罩,身穿黑色外套、牛仔褲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經進一步調查發現,嫌疑人系一名建築工人。1月6日10時許,民警在城區某工地宿舍,將嫌疑人李某(男,53歲)成功抓獲。

李某供述,1月5日下午,他在人民東路的天橋底下,發現騎摩托車的王某從身邊經過,放在外套口袋的手機露出了一截。他在王某停車時走過去扒走了手機,並迅速離開。當晚,他就把手機以2800元賣掉。審訊中,李某精神狀態正常,說自己除了腰椎盤有點小問題外,無其它疾病。

經查,李某因扒竊,曾多次被判刑:2014年,在珠海被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2020年4月,在廣州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前段時間剛刑滿釋放。

經調查取證、辦理相關手續後,民警將李某羈押到看守所進行刑事拘留。但剛到看守所門口,李某就突然走路趔趔趄趄、幾欲摔倒,在民警詢問下,李某一時說頭疼,一時胡言亂語:“現在端午了,也被抓”。

爲此,民警再次送李某到醫院檢查,發現他確實有其它疾病,不適宜在一般監區收押,於是將其送到玉林市特殊病區管理所進行關押、治療。至此,李某長嘆一口氣,“我認了”。

目前,被扒竊的手機已追回,案件在進一步調查中。

民警提醒:身體疾病,不是違法犯罪的“免死金牌”,任何人違法犯罪,都要依法接受處罰。春節將至,侵財案件反彈,市民外出要保管好自己的財物,謹防被盜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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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玉林晚報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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