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郭敬明與李誠儒的爭辯將二人推向輿論的高潮;而近日多麼多名編劇聯名抵制郭敬、於正二人抄襲剽竊現象,面對網絡的壓力,在2020年的的最後一天,郭敬明終於站出來道歉了。他是真的認識到錯誤了?其實在強哥看來,郭敬明有着自己的如意算盤。

2006年,也就是15年前,法院判決郭敬明的小說《夢裏花落知多少》抄襲莊羽的《圈裏圈外》,郭敬明被判賠償20萬元,然後二選一,要麼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道歉,要麼直接刊登判決書,然而郭敬明選擇了後者。那麼15年後才選擇道歉?難道郭敬明真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嗎?從最近圈裏發生的3件事可以看得出來,郭敬明的道歉是被逼的,其實他是有自己的如意算盤。

那麼是哪兩件事才讓郭敬明時隔15年才站出來道歉的?

第一件事是136位網絡作家共同倡議抵制低俗作品,包括拒絕跟風、抄襲。第二件事是111位影視從業者聯名抵制於正、郭敬明說抄襲剽竊不應該成爲榜樣。第三件事則是郭敬明的一部電影正在上映。他的道歉是在這一系列事件的重壓下才選擇道歉的,其實他本人並沒有認識到自己剽竊的錯誤以及誤導性。那麼我們分析一下他的道歉內容,到底有沒有誠意?

首先我們來分析一下郭敬明的道歉內容,一開始他寫道:“此刻,是2020年的最後一天。在這個對生命有重新認識的年末,我想做一個遲到太久的道歉。”很煽情的開頭想獲得原創作者以及公衆的諒解,但效果卻適得其反。第二段陳述了發生在2006年的事件,同時也是承認了自己《夢裏花落知多少》抄襲莊羽的《圈裏圈外》。第三段闡述了自己當時不想道歉的原因:無法面對自己的內心、年少輕狂。第4、5段闡述了自己所受到的傷害,天哪!抄襲者成了受害者?這是什麼哲理?

那麼他的道歉會獲得公衆的諒解嗎?其實答案顯而易見,並沒有。原創作者和公衆並沒有原諒郭敬明,郭敬明作爲導演、青年作家,是一位響噹噹的公衆人物,同時也是不少青年一代的偶像,那麼通過抄襲、剽竊走紅出名,這樣的行爲會不會誤導公衆?郭敬明還提議要麼賠償給莊羽通過抄襲的相關所得,要麼二人聯合成立一個基金會。如果莊羽接受了賠償,公衆會不會說莊羽反剽竊不就是爲了那點錢嗎?然而莊羽也作出了回應:接受郭敬明的道歉,同時也接受郭敬明的提議成立基金會,那麼成了什麼基金會呢?莊羽也給出了答案——原創作者反剽竊基金會。打臉不?屬實打臉。

成功需要腳踏實地,而不是通過見不得人的手段去變相式成功,這樣的成功毫無意義,同時也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遲早一天會露餡。對於此事大家怎麼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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