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學《思想品德》教科書中,曾記載了一個15歲英雄少年爲救火而犧牲的故事,提倡大家要學習他見義勇爲的精神,很多學校也貼了他的照片。然而前幾年,他的英雄事蹟被移除教科書,照片也被摘下,這是爲何?

1973年,賴寧出生在四川雅安石棉縣的一個小村子裏,父母都是普通人。從小,他成績優異,深受老師和同學們的喜愛,是典型的“別人家的孩子”。不過,他志向遠大,立志要成爲像李四光那樣偉大的地質學家。他的社會責任感很強,10歲時曾寫信給縣政府強烈建議打擊大渡河那些非法捕的人。由於石棉山區是火險區,經常發生火災,賴寧念小學時曾3次到山上參加滅火。老師和同學們都不知道,他也不張揚,直到學校收到林業部門寄來的表揚信,他們才知道。賴寧不但學習成績好,而且在繪畫、書法等方面也有不小的成績,多次獲得省市的獎項,以全縣第一名的成績考上了石棉中學。

1988年3月13日15點38分,因電線短路,海子山發生了火災,加上風向的助攻,很快山上變成了一片火海。如果不控制火勢,石油公司的油庫、衛星電視轉播臺、大片森林都有危險。賴寧寫完作業後,和母親說下樓走一走,看見了山上的大火。他來不及通知臥病在牀的母親,立馬跑到山上,折斷松樹枝滅火。火勢非常大,火焰有二三十米高,他和夥伴們不顧危險,奮力滅火。天漸漸暗下來,指揮救火的領導強令學生們下山,因爲實在太危險了。

在車上,有小夥伴表示很遺憾,賴寧回答道:“那我們再次去火山!”於是,他們又去滅火了。此時,大火借風向燒得更猛了,山間都是樹木噼裏啪啦的燃燒聲。大人們發現這幾個中學生又來了,再次把他們拉走。即便如此,賴寧也沒有回家,一次次偷偷跑回去撲火。不知何時,大人們沒看到他的身影了,由於情況危急,大夥顧不上他,也沒想那麼多,繼續奮力撲火,滅火纔是大事。

14日上午,這場大火終於被撲滅了。同時,人們在南坡找到了賴寧的遺體。他的右手緊緊拿着一棵小松樹,左手撐着地,右腿保持着向上攀登的姿勢,眼鏡不知道丟在哪裏了。年僅15歲的少年,就這麼犧牲了,在場的人無不動容。之後,人們爲賴寧修建了紀念堂,國家教委授予賴寧“英雄少年”光榮稱號。號召少年們向他學習,學習他見義勇爲、臨危不懼、保衛財產、熱愛科學等精神,還把他的事蹟寫進了教科書。

但是近年來,有教育專家認爲教科書中放賴寧的事蹟不妥,要求將他移除教科書。因爲教科書過度宣揚和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爲的行爲,與保護未成年人的原則不符,絕不能提倡青少年用生命作爲代價去見義勇爲,那也不是賴寧精神。要鼓勵孩子們見義勇爲,但是在他們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能保護自己的前提下見義勇爲。否則,只會白白犧牲他們的生命。經過仔細思考,教科書移除了賴寧,學校撕下了牆上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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