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快看丨短期健康險可續保到80歲?銀保監會發文這樣說

記者 | 鄒璐徽

近年來,行業健康保險業務快速發展,年均增速超過30%,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1月11日,銀保監會官網更新一則《關於規範短期健康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短期健康保險在快速發展同時,也面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部分產品缺乏定價基礎,保額虛高;二是部分公司銷售行爲不規範,把短期健康險當做長期健康險銷售,一旦賠付率超過預期就停售產品,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利益;三是覈保理賠不規範;四是無序競爭,不利於全社會形成正確的健康保險消費觀念。

爲規範短期健康保險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銀保監會啓動了行業短期健康險業務的規範工作,並在充分調研、反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出臺了《通知》。

對此,《通知》意在補齊監管制度短板,向行業明確傳達了短期健康保險業務規範經營的信號。

一是規範產品續保。嚴禁保險公司通過異化產品設計,“短險長做”誤導消費者。明確短期健康保險不得保證續保,不得使用“自動續保”“承諾續保”“終身限額”等易與長期健康保險混淆的詞句。

二是規範產品定價、賠付率。要求保險公司產品定價應當具備定價基礎,不得設定嚴重背離理賠經驗數據基礎的、虛高的保險金額。同時,要求保險機構定期在公司官網披露短期健康保險業務整體綜合賠付率,接受社會各界和保險消費者監督。

三是規範產品組合銷售。嚴禁保險公司將產品組合銷售異化爲捆綁強制搭售,限制消費者購買產品和服務的權利,侵害保險消費者利益。

四是規範覈保理賠。嚴禁保險公司覈保“空心化”、理賠“覈保化”,侵害保險消費者利益。要求保險公司規範設定健康告知信息,健康告知信息的設定不得出現有違一般醫學常識等情形。

五是規範產品停售。嚴禁保險公司通過隨意停售保險產品,彌補其因激進經營造成的損失,侵害保險消費者利益。要求保險公司通過公司官網和即時通訊等方式,公開披露產品的具體停售原因、停售時間,以及後續服務措施等信息。

六是規範投保提示。建立短期健康保險投保提示制度,要求保險公司銷售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應當向投保人提供投保須知書,並重點提示保險消費者應當關注的產品重要權益和義務,防止銷售人員因誤導行爲,導致消費者自身利益受損。

七是規範退保現金價值。明確規定最低現金價值計算標準。

對於消費者如何選購健康保險產品,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是建議消費者在選購健康保險產品時認真閱讀產品條款,並重點關注產品的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短期健康保險產品的保險期間一般是在1年及以下,且不保證續保。保險期間超過1年的,或包含保證續保責任的健康險,屬於長期健康保險。同時,對於費用補償型的健康保險產品來講,其責任遵循損失補償原則,發生的醫療費用不能重複理賠,建議消費者購買此類產品時重點關注保險條款相關情況,不建議重複購買此類產品。

二是建議消費者合理購買健康保險產品。購買健康保險的目的是年輕時爲老年做準備,現在爲將來做準備。短期健康保險的特點是期限短,年輕的消費者購買產品的價格會比較便宜,但短期健康險也有自身的侷限性,比如,消費者因健康狀況變化導致醫療費用風險增加,消費者再次購買產品的價格會升高,同時也會面臨產品停售,無法再次購買的情況。因此,消費者在選擇健康保險產品時,不僅要關注產品的價格,還要關注產品的長期保障功能和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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