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就辦”原本體現了幹部服務羣衆、高效務實的工作作風。然而,據媒體報道,有些地方出現變了味的“馬上就辦”。當上級檢查、暗訪發現問題後,少數幹部“馬上就辦”表態快,但落實解決無行動、無效果,說明仍存在對羣衆工作拖、懶、散、慢作爲甚至不作爲的情形。更有甚者,把“馬上就辦”變成了“馬上造假”,嚴重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與公信,影響幹羣關係。

只承諾不行動也是一種形式主義。“馬上就辦”強調的是一種時不我待的緊迫感、狠抓落實的責任感、勤政爲民的使命感,提倡的是一種雷厲風行、緊抓快辦的工作態度,也就是說,凡事都要提高效率、講求工作實效,少講空話、狠抓落實。“馬上就辦”就是要把民之所想、所急、所盼的事情辦實辦好,而不是光說不練假把式或表面承諾實則推諉。

民有所呼,我有所聞;民有所呼,我有所爲。黨員幹部要將“馬上就辦”落實到工作中,勇於擔當、敢於擔當,做到立行立改、紮紮實實地幹,始終以滿足羣衆需求爲工作方向,始終以解決羣衆困難爲工作動力,始終以實現羣衆利益爲根本目標,在思想上求實、作風上務實、工作上踏實,不空談、不虛誇,真正做到情爲民所繫、權爲民所用、利爲民所謀,讓羣衆切實感受到“馬上就辦”的實效。

爲人民服務是宗旨,讓人民滿意是目的,對人民負責是原則。黨員幹部替羣衆辦事不僅要“馬上就辦”,更要“辦就辦好”。要及時回應羣衆訴求,把急事辦順、將難事破解,將羣衆的煩心事、揪心事、操心事辦到位,切實增強羣衆的體驗感和獲得感。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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