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證監會新年首罰 “最慘莊家”操控股價虧3億 來源:北京商報

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鳳茹)近日證監會開出2021年首張罰單。從證監會官網披露的2021年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和2021年1號市場禁入決定書來看,熊模昌、吳國榮二人用196個賬戶操控華平股份股價虧逾3億元被罰百萬元。與此同時,證監會還對吳國榮採取三年證券市場禁入的措施。

該起案件的主角是熊模昌、吳國榮二人。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7年7月24日-2018年6月26日期間,吳國榮控制使用“白某飛”等186個個人賬戶和“金谷·信惠182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等10個機構賬戶,共計196個證券賬戶。熊模昌與吳國榮簽訂《委託增持代持協議》等相關協議約定,熊模昌向吳國榮支付保證金,吳國榮按照1:4的比例提供配資資金。熊模昌通過熊某松、熊某楚、熊某概的銀行賬戶,分三個階段累計向吳國榮指定銀行賬戶劃轉資金17200萬元,吳國榮按配資比例轉至其控制的配資賬戶。吳國榮通過周某珍、李某等人幫助尋找並確定配資賬戶後,經李某莉、李某、湯某仁等銀行賬戶向配資賬戶劃轉保證金及利息。

經證監會調查,熊模昌與吳國榮的合作模式爲熊模昌提供配資保證金,要求吳國榮買入“華平股份”數量佔流通股數量的15%,並維持股價,吳國榮負責配資並操作賬戶實施交易。熊模昌可以登錄賬戶進行查看,但是無權進行操作,增持專用賬戶出售全部代持股票後,剩餘盈利由吳國榮、熊模昌按照6:4比例進行分配,二人存在約定實施操縱職責分工和收益分配的事實,共同完成操縱行爲。

具體而言,吳國榮使用其控制的196個證券賬戶在操縱期間內,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採用盤中連續交易,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等方式交易華平股份,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及成交量,吳國榮主觀操縱市場的意圖明顯。但“悲催”的是,熊模昌與吳國榮操縱期間賬戶組虧損32372.33萬元。

據瞭解,熊模昌系華平股份原始股東,截至2015年底熊模昌持股6683.32萬股,佔比12.66%,系華平股份第二大股東。證監會還調查發現,熊模昌通過其控制的私募產品進行大宗交易虛假減持華平股份,而熊模昌向華平股份報送權益變動報告書的有關減持情況與事實不符,導致華平股份後續披露的相關信息存在虛假記載。

基於上述違法事實,證監會決定對熊模昌給予警告,合計處以205萬元罰款,對吳國榮給予警告,合計處以185萬元罰款,並對吳國榮採取三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在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看來,證監會新年對操縱股價案件開罰單,對當下的A股市場警示意義非凡。而新證券法實施後,操縱股價行爲將面臨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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