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看到一則新聞,有對夫妻鬧離婚,理由是妻子抱怨丈夫對孩子缺少管教,所以提出離婚。最近這幾年,離婚的數字快趕上結婚的了,而且各種理由都有,但這個奇葩理由我還是第一次聽到。相信冷靜下來後,妻子對自己當時的舉動一定會後悔的。爸爸也許對孩子“不負責任”,但媽媽卻直接幹掉了孩子的家。

有句話說得好,你可以表達憤怒,但不能憤怒地表達。大家都知道,對孩子來說,童年時期父母離婚,是一件悲慘的事情。對父母來說,沒有什麼事情,值得拿孩子的童年做賭注。這位母親之所以做出連自己都感覺不可思議的舉動,就是因爲被怒火衝暈了頭,上了惡魔的當。生活中難免有矛盾,但不能輕率地離婚啊!

世上有三樣東西一旦放出,就收不回來,一是說出去的話;二是潑出去的水;三是離了弦的箭。對於有信仰的人而言,話不能亂說、氣不能亂生、事不能亂做,不管家裏鬧多大的矛盾,都要理智地對待,不要動不動就離婚。按照教門法規,男方若在語言上連續出現幾次離婚,事後若反悔想再復婚,要走很麻煩的程序。

家中有些小矛盾,只要稍微忍一忍就過去了,但若不控制情緒,只會愈演愈烈。爲了一點點小分歧,鬧得雞飛蛋打、妻離子散,只能讓惡魔高興。也許事後雙方都會後悔,但卻爲時已晚。仁慈主說:“敬畏的人,在富裕的時候施捨;在困難的時候施捨,並能嚥下怒氣,原諒別人。仁慈主是喜愛行善者的。”(3:134)

文/馬石頭,圖/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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