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安心財險償付能力嚴重不足,被責令增資、停新業務、高管降薪

澎湃新聞記者 胡志挺

因侵害消費者權益被銀保監會通報後不到一個月,安心財險又領到銀保監會開出的2021年首張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1月14日,銀保監會網站發佈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1〕1號顯示,根據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安心財險)上報的《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10月償付能力臨時報告》,該公司2020年10月末的核心及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爲-125.7%,償付能力嚴重不足。銀保監會決定對安心財險採取相關監管措施,具體包括:

一、責令安心財險增加資本金;

二、責令安心財險自接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停止接受車險新業務;

三、責令安心財險限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2021年的薪酬(稅前)應在2020年度實際支付薪酬金額(稅前)的基礎上進行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於20%,其中董事長和總經理的下浮幅度應高於平均值。

銀保監會表示,銀保監會依法向安心財險告知了採取行政監管措施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安心財險沒有在告知書要求的時間內提出陳述申辯。如不服上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不過,在安心財險披露的2020年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其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爲125.09%,較當年二季度末還有所增長。最近一期風險綜合評級爲B。

安心財險是國內四家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之一,成立於2015年12月31日。不過,自成立以來,安心財險處於連年虧損狀態。就業績來看,安心財險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保險業務收入分別爲0.75億元、7.94億元、15.3億元、27.21億元,淨利潤分別爲-0.73億元、-2.99億元、-3.6億元、-1.05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安心財險2020年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該公司去年三季度收到銀保監會下發的《監管函》,安心財險2018年末再保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再保後未決賠款準備金爲不利偏差,銀保監會對安心財險提出四點要求。監管函談及的問題,則涉及信用保證險業務。

此前,安心財險“踩雷”P2P米缸金融。米缸金融逾期後,安心財險作爲其履約保證險的合作方,多次因消極賠付而備受外界關注,有投資人因此將安心財險投訴至銀保監會。

其實,安心財險也曾多次計劃增資。去年9月,安心財險發佈的公告稱,根據其當前經營狀況及業務發展規劃,公司擬引進新的投資人正大製藥(青島)有限公司進行增資。公司股東會同意公司增加註冊資本2.15億元,本輪增資後安心財險註冊資本將由12.85億元變更爲15億元。

根據增資方案,安心財險原股東均不參與本次增資,增資金額2.15億元全部由新增股東正大製藥(青島)有限公司以貨幣方式出資,增資後全部計入公司註冊資本。本輪增資完成後,正大製藥(青島)有限公司將持有安心財險14.333%的股權,成爲第二大股東。

目前,安心財險共有7家股東,除了第一大股東中誠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達33.074%外,其餘6家股東的持股比例相差不大,均爲10.895%至11.673%之間。若此次增資獲批,安心財險原股東的持股比例將被稀釋,第一大股東中誠信集團的持股比例則將降至28.333%,8家股東的持股比例將形成三個梯度,即第一大股東、第二大股東、其他股東。

2020年前三季度,安心財險實現保險業務收入17.53億元,淨利潤爲-2725.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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