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閱者: 李衛暉(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

作者: 騰訊醫典微信公衆號

江蘇淮安市盱眙縣天都幼兒園陳老師因4名學生當天沒有午休對其進行體罰,讓小朋友排隊自扇耳光。視頻上顯示,有的小朋友扇了七八下、有的扇了十幾下。

但事發後,幼兒園對老師的處罰只是“向學生家長道歉、撤銷班主任職務、扣工資”。盱眙縣教體局獲悉後介入調查,決定對該幼兒園進行通報批評,對園長進行談話並責令幼兒園對該教師予以辭退。

很多家長看了新聞憤怒不已:

有些孩子就是不喜歡午睡,上幼兒園怎麼成上刑了?

光是道個歉丟個工作有什麼用?能撫平孩子內心的創傷嗎?

這處罰力度也太輕了,做家長的就應該全部扇回去,反正扇耳光也不犯法!

幼兒園甚至是小初高老師體罰學生的新聞,這幾年已經見到不少。這類事件在讓家長寒心、震怒之餘,也加劇了大家對幼兒園的不信任感。

孩子小小年紀就被虐待、被體罰,內心會遭遇怎樣的傷痛?又是什麼讓這些老師如此肆無忌憚地體罰學生?

今天就跟大家談談“體罰”對身心的影響。

1.體罰不利於青少年兒童身心健康

體罰,是指老師以“消除學生錯誤行爲”爲理由,對學生實施身體或心理上的懲罰傷害,使其感到痛苦的一種行爲。

中國舊時代的思想認爲“棍棒底下出孝子”,但隨着人文主義的興起,越來越多的學者主張尊重孩子的個性、自主性,體罰式教育逐漸成爲過去式。

當今的青少年兒童不同於老一輩,接受的教育和周圍的環境讓他們更加註重自我的發展,傳統理念如“不打不成器”可能不再適用,需要選擇更加合理的方式。

研究表明,體罰或許短期內可以制止兒童的不良行爲,但是從長遠來看,體罰對孩子的成長並沒有好處,甚至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後果。

在生理上,因爲青少年兒童身體機能尚未成熟,嚴重的體罰很容易傷害他們正常的生長發育,這些傷害有擦傷、骨折、鞭傷、肌肉損傷,而腦損傷可能引起神經系統疾病,出現智力障礙。

2009年,美國哈佛醫學院精神病學系研究人員對1455名18-25歲的年輕人進行篩查,確認有23人曾遭受嚴重的體罰,和健康對照組相比,遭受嚴厲體罰的年輕人前額皮質灰質體積減少,大腦發育異常[1]。

同年轟動一時的楊永信事件中,很多網戒中心的孩子即使出來後也沒有擺脫陰影,有些甚至患上了嚴重的抑鬱症,這難道不是另一個體罰的極端例子麼?

在心理層面,體罰大大增加了青少年兒童的暴力傾向。

因爲它給學生一種印象,暴力是解決問題最好的方式,沒什麼大不了的,因爲老師也這麼做。

可以肯定的是,完全以體罰來教育孩子,相當於埋下了一顆“暴力的種子”。

除此之外,並不是每個孩子面對體罰的反應都一樣——

有的孩子受到懲罰會在潛意識裏認定自己是一個“壞孩子”,並繼續扮演“壞”的角色,變得極其叛逆;

而另外一些可能會變成一個討好者,總是尋求別人的認可,不敢拒絕別人的任何要求,變得順從,沒有自己的主見。

受體罰的學生因爲沒有安全感和歸屬感則容易養成自卑、壓抑、退縮、沉默的不良個性。

這些發展極其不利於青少年兒童的成長,甚至會造成他們成年後的不良心理狀態甚至犯罪。

2.如何正確對待兒童?

美國心理學家尼爾森在《正面管教》一書[3]中認爲,對待孩子,應該以相互尊重和合作爲基礎,用和善和堅定爲基石。停止懲罰,給孩子們機會承擔責任,進行有權威且和善與堅定並行的正面管教。

贏得合作四步驟:

1.表達出對孩子感受的理解;

2.表達出對孩子的同情而非寬恕;

3.告訴孩子你的感受;

4.讓孩子關注於解決問題。

定期爲老師提供足夠的支持和心理知識和技能培訓,才能保證老師能夠以更加專業的技能面對教學中的問題,老師也需要儘量避免在憤怒時解決問題,先讓自己冷靜下來,才能用理智的態度面對矛盾。[3]

3.多少老師,

把教育懲罰當成了“體罰”

截至2016年,已有128個國家將學校體罰學生列爲非法行爲。[4]

而體罰在我國也是非法行爲。早在1986年,我國《義務教育法》就已規定,禁止體罰學生;《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學校、幼兒園、託兒所教職員工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爲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處分。”

除此之外,大家還要明白一件事,教育懲罰(教育懲戒)不等於體罰。

但是之前的教育法規中缺乏對“教育懲罰”的明確表述,導致部分老師爲了避免承擔法律責任,放棄教育懲罰,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教育的效果。而另外一些老師則對此處於盲目狀態,出現了教育懲罰的“濫用”或“不當運用”,引發了很多教育悲劇。[5]

而就在前幾天(2019年11月22日),我國教育部發布了關於《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6],對教育懲戒進行了明確定義。具體的教育懲戒包括:

1.一般懲戒

點名批評、責令賠禮道歉、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適當增加運動要求、不超過一節課堂教學時間的教室內站立或者面壁反省、暫扣學生用以違反紀律、擾亂秩序或者違規攜帶的物品;課後留校教導等。

2.較重懲戒

暫停或者限制學生參加課程表以外的遊覽、社會實踐以及其他外出集體活動;承擔校內公共服務任務;由學校學生德育工作負責人予以訓導;在學校設置的專門教育場所隔離反省或者接受專門的校規校紀、行爲規則教育;要求家長到校陪讀等。

3.嚴重懲戒

給予不超過一週的停課或者停學,要求家長帶回配合開展教育;由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予以訓誡;安排專門的教育場所,由專業人員進行輔導、矯治;改變教育環境或者限期轉學等。

4.而以下懲罰情形全都是禁止的:

以擊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行爲;

超過正常限度的罰站、反覆抄寫,強制做不適的動作或者姿勢等間接傷害身體、心理的變相體罰行爲;

辱罵或者以帶有歧視、侮辱的言行貶損等侵犯學生人格尊嚴的行爲;

因個人或少數人違規違紀行爲而懲罰全體學生;

因個人情緒或者好惡,恣意實施或者選擇性實施懲戒;

其他侵害學生基本權利或者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爲。

如果教師違反了上面禁止的規定,“情節輕微的,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對因重大過失導致學生身體傷害的,學校承擔相關賠償等責任後,可以向教師追償。”

看到這裏,大家應該明白了吧?除了直接的身體傷害,老師讓學生罰站超過一節課時間、罰抄作業或操場跑圈也屬於變相體罰;老師“看心情”懲罰學生同樣是違規操作。

但對於教師體罰的懲罰力度,目前看來還不夠大,這可能也是導致一些教師濫用體罰的原因。

多看醫典:如何發現兒童遭受虐待?很沉重,但必須要了解

一個熊孩子就足以讓人抓狂,而老師們面對的可能是一大羣熊孩子,老師和家長需要多溝通,相互理解才能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選擇了教師這一行,就意味着更多的義務和責任。學校是孩子成長最重要的地方之一。試問,一個暴力、缺乏耐心的老師,如何能培養出身心健康的孩子?

保護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減少未成年人傷害和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老師和家長都應當以身作則。

審稿專家:李衛暉| 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精神科副主任醫師

參考文獻

[1]Tomoda A , Suzuki H , Rabi K , et al. Reduced prefrontal cortical gray matter volume in young adults exposed to harsh corporal punishment[J]. NeuroImage, 2009, 47(supp-S2).

[2]柏瑋. 教師體罰行爲的現狀與心理分析[D]. 陝西師範大學, 2014.

[3]簡.尼爾森. 正面管教[M]. 京華出版社, 2009年1月

[4]School corporal punishment - 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chool_corporal_punishment

[5]劉麗君. 教育懲罰研究[D]. 東北師範大學.

[6]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教育部關於《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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