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發生在泰州市區海陵路上的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雙方一個酒駕、一個闖紅燈 ,不僅雙雙受傷也都要負責任。

這是發生在市區海陵南路與黃河路口的一起交通事故,當時,電動車駕駛員闖紅燈通過,與對面車道駛來的小轎車發生了碰撞,現場一片狼藉。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醫藥高新區大隊民警殷飛介紹案情,這起事故造成汽車受損,電動車駕駛員受輕微傷,沒有什麼生命危險,主要還是因爲電動車駕駛員戴了頭盔。

從表面來看,電動車駕駛員闖紅燈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但交警勘察現場時卻發現,汽車駕駛員也存在違法行爲,司機酒駕!

最終,警方認定,酒駕的汽車司機和闖紅燈的電動車駕駛員對本起事故負有同等責任。

江蘇廣電總檯·融媒體新聞中心/黃元 胡超 泰州臺/封思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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