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註冊地址在北京朝陽區的體育記者,今天發表文章稱,山東魯能和石柯的合同,涉嫌違反足協有關規定。實話實說,看完以後很震驚,此記者直接點了石柯的名字,還直接點了山東魯能,這表明他沒有給自己留後路啊。

這位體育記者說,石柯在與上海上港,大連人隊談判時,曾經收到過稅後800萬的合同,但是石柯的期待是,一份稅後1200萬的合同。因此,山東魯能這次能夠簽下石柯,他們給出的年薪即使達不到稅後1200萬,也應該在稅後800萬。話說足協的限薪令規定,球員的頂薪是稅後300萬,當俱樂部和球員違反規定時,會被嚴厲處罰,從禁止引援到扣分都有可能。

個人觀點,第一,山東魯能是國企,財務管理非常嚴格,若是真如這位北京體育記者所言,那足協肯定一查一個準。有人會說,要是山東魯能做假賬呢?各位,要是山東魯能做假賬,那就不是足協的管轄範圍,而是紀委的管轄範圍了。第二,濟南文旅剛剛接管山東魯能就被別人舉報了,看來,今後還會有更多的事情讓俱樂部新管理層體會趙本山說的那句話,水很深啊。

足協已經對某些俱樂部與球員簽約時,所流傳的各種版本發出了警告,很奇妙,山東魯能和石柯涉嫌違反足協規定,就被人舉報了。

本文爲***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