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CBA浙江广厦队的日子有点不好过。15场比赛过后,广厦队以8胜7负的战绩排在联赛第10名。这是一个不上不下的战绩,虽然没有达到此前的预期,不过理论上还是有机会冲击四强的。但就在这时候,球队外援威尔森-钱德勒却突然闹着要离队。他的理由是无法适应长期的封闭生活。

因为疫情的影响,CBA联赛不得不在选择封闭比赛。球员们需要在隔离的场馆和生活区进行比赛和训练,球馆里没有观众,球员也不能出去。这就给球员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特别是各队的外援,更是很难吃得了这个苦。不过CBA封闭比赛,钱德勒是事先知情的。当时他没有反对,到了比赛场地才后悔,这就让广厦队陷入巨大的被动当中。在这个时候更换外援,找到合适的人选需要时间,而且还需要办理各种手续以及隔离措施。一来一去,广厦队的损失可就大了。

知名篮球媒体人苏群,也在微博上直接炮轰钱德勒。苏群指出钱德勒“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耍广厦了”,并且认为钱德勒临时起意开小差,毁掉了整个球队几十人的努力。最后,苏群甚至希望“联盟应该管一管,这样的外援不应该出现在CBA了”。很明显,钱德勒的行为让球队和媒体人都相当愤怒和无奈。但是,我们能因此指责钱德勒没有职业道德,甚至封杀他吗?或许并不能。

事实上,钱德勒和广厦队的合同,还在“非保障阶段”。他来到CBA的前几场比赛,其实是类似于“试用期”,球队和球员是具有双向选择权的。也就是说,这期间外援的合同是不受保障的。球队想要裁员,随时就可以让他走人,并不用支付剩余的工资。这就给了球队很大的操作空间,对于球员的状态进行检验。但问题也来了,任何规则都是制约双方面的,否则就太不公平了。有这样一个“试用期”,球队可以随时裁掉球员,那么同样球员也有权随时离开。所以,钱德勒选择离开,同样也是符合规则的。他并没有违约行为,自然不用支付任何违约金。

说穿了,就是责任和义务对等的问题。如果球队和外援签下正式保障合同,那么球队就不能随时裁员。如果裁员了,那就要把剩余工资全部支付。球员也无权想走就走,要走同样也得支付违约金才行。目前的情况,是没有保障合同,那么双方就都不受到约束。球队可以裁人,球员同样也有权不干了。反正是试用期,双向选择。总不能老板随时能开除你,却不允许员工提出辞职吧?

所以,钱德勒的决定虽然让广厦队感到难受,但其实他并没有做错什么。在此之前,北控队刚刚裁掉了外援中锋梅杰里,又有谁会关心他失去工作了该怎么办呢?钱德勒出于自身的考虑作出离开的决定,并且是在尊重合同的基础上的,那么他所做的就无可指责。此外,之前钱德勒得到NBA的合同,在广厦队只打了常规赛就选择离开,其实也是符合合同规定的,不存在违约的行为。有了前车之鉴的基础上,广厦队依然愿意与钱德勒继续合作,也代表了默认这种风险。所以,钱德勒并不存在违反球员职业道德的行为,我们也不应该对他太过苛刻。也只能希望广厦队此后好运,能及时找到合适的替代外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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