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在中國,很多大齡未婚女性都會遭遇尷尬的 相親問題

七大姑八大姨還有媒人說來說去,不過幾個意思:(你)終歸是要找個男人,到了這個年齡就別挑了,有男人要就不錯了……

在這些七大姑八大姨眼中,那些女性就是嫁不出去的“剩女”,有男人肯接受她們就該謝天謝地了。

01

古人並不提倡早婚

“剩女”的存在,並不意味着女性不婚。

在某種程度上,“剩女”一詞其實反映了當今社會的一種婚姻趨勢: 很多女性開始奉行晚婚晚育。

與當今社會女性奉行晚婚晚育不同,古代女性似乎普遍結婚早,生孩子早。

在一般人印象中,古代女性大多十三四歲就結婚生子。

其實,這只是一個籠統的說法,歷朝歷代的法定結婚年齡並不完全一致。

《周禮》記載:“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周朝人認爲,男人應該在三十而立之時娶親,女人應該在二十歲發育成熟時出嫁。

幾乎跟現代文明社會的規定完全一致。

即使男人三十歲結婚,也屬於正常範圍內。

這是不是有點像現代社會的優婚優育?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烽火連年不息,各國都需要兵源,紛紛提倡早婚早育,婚姻制度自然也不再那麼溫情脈脈了。

首先對結婚年齡進行干預的便是春秋五霸之首的 齊桓公

齊桓公爲了富國強兵,增強綜合實力,將齊國的婚齡調整爲“男子三十成家,女子十五出嫁”。男性的婚齡沒變,只是女性的婚齡下調了五歲。

這擱在今天啥感覺?三十歲的中年大叔娶十五歲的小蘿莉,這畫風怎麼看都不和諧,也不知道齊桓公與管仲咋想的。

這種事,有一就有二,齊桓公一出手,各國自然紛紛效仿,所謂“男子二十歲冠而列丈夫,女子十五歲及笄”。

就是說,男子到二十歲、女子到十五歲就算是成年人了,就要結婚了。

當然,這個時候雖然各國普遍降低了男女結婚的年齡,但是還沒有太過分的強迫性質。

而真正強制干預結婚年齡的人,其實是 越王勾踐

勾踐爲了向吳國復仇,需要大量兵力,於是悍然頒佈法令,“女子十七歲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原本的男子二十歲、女子十五歲只是法定的最低結婚年齡,勾踐直接把男子二十歲、女子十七歲定爲最遲結婚年齡。

也就是說,男女到了這個年齡,如果還不結婚,就要向他們的父母問罪。

同時,因爲擔心影響生育,勾踐還規定“令壯者無取老婦,令老者無取壯妻”。所以,要搞什麼忘年戀,黃昏戀之類的,趁早歇了吧。

簡言之,勾踐就是要把越國內一切適齡男女變成生育機器,爲他生產奴隸,最終變成他的戰爭機器,戰勝吳國,成全他的野心。

勾踐的行爲,爲後世朝廷強力干預婚齡提供了樣本。尤其是戰亂時期或大亂初定,皇帝都會採取強制措施干預婚齡。

02

萬年老光棍首倡單身稅

漢初,因很多人死於秦末戰亂,漢高祖劉邦爲了恢復社會人口,強制早婚早育,規定到了一定年齡還沒結婚就要罰款。

記住, 單身稅自古有之,始作俑者就是劉邦!但是,劉邦本人可是晚婚晚育的典型,誰讓人家後來當上了皇帝!

其子漢惠帝劉盈時期,這種政策更是變本加厲,“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十五到三十之間的女子,如果沒有結婚,直接罰以五倍的賦稅。

呵呵,不結婚?等着破產吧!

晉武帝司馬炎果然不愧是玩出“羊車駕幸”的風流公子哥兒,規定“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

老光棍們有福了,朝廷免費發老婆了。至於被官府官吏強行拉郎配的女子,只能默默認命了。

南北朝時宋武帝劉裕規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女子到了十五歲還不結婚,全家人一起蹲號子吧。

唐太宗時,“男二十歲,女十五歲以上無夫家者,州縣以禮聘娶”,到了歲數不結婚,地方官府出面安排結婚對象。

到了唐玄宗開元年間,結婚年齡更是下調到男子十五歲、女子十三歲。

宋仁宗規定“凡男年十五歲,女十三歲,並聽婚嫁”。到了南宋,男女婚齡也只是各自上調了一歲。

明朝建立後,朱元璋規定“男子十六歲而娶,女子十四歲而嫁”,與南宋保持一致。

清代,順治和康熙都是十三四歲便有了第一個孩子,結婚年齡,不提也罷,妥妥的摧殘花朵啊!

這些還只是歷朝歷代規定的結婚年齡,至於實際結婚年齡,只能說沒有最早,只有更早。

北魏的皇帝好些十二三歲就有了兒子,結婚年齡可想而知。

南陳後主陳叔寶臨幸寵妃張麗華時,後者只有十歲。

而漢昭帝劉弗陵,八歲時便迎娶了權臣霍光的外孫女上官氏,後者當時只有六歲。

這在今天,完全就是小學生以及學前兒童,他們估計都不懂成婚的意義,說不定還會問結婚是啥,有泥巴好玩麼?

03

“剩女”古已有之

當然,有早婚的,自然就有晚婚的。

千萬不要以爲大齡“剩女”只有當今社會才存在,古代也是有大齡“剩女”的。

中國歷史上最有名的大齡“剩女”應該是女皇 武曌的老媽楊氏了。

這位楊氏,出身很是不凡,其父是隋朝宰相楊達,伯父是大名鼎鼎的觀王楊雄。

鑑於楊雄曾爲楊堅篡周立下了大功,被楊堅認爲族侄,所以,在宗族關係上,楊廣是她的族叔。

只是,不知爲何,這位典型的白富美,一直待家未婚。

直到四十四歲那年,唐高祖李淵體貼功臣,才把這位大齡“剩女”嫁給了五十多歲的老鰥夫 武士彠

這對夫妻也是厲害,頂着高齡,先後居然連生了三個女兒。

不過,隋唐提倡早婚,女子平均婚齡不滿十八歲,楊氏這樣高齡未婚的貴族女性畢竟是極少數,真正大齡“剩女”盛行的時代其實是宋朝。

宋仁宗趙禎再婚時,正位中宮的 曹皇后已經十九歲了。

儘管曹皇后本人也不是頭婚,但是她初次出嫁時也已經十八歲了,以宋仁宗規定的婚齡而言,曹皇后絕對算得上大齡“剩女”。

還有一代才女 李清照,她嫁給丈夫趙明誠時已經十九歲了,妥妥的大齡“剩女”。

而李清照的結婚年齡,不過是宋代女子的實際平均婚齡。

在婚齡上,宋代女子真的是隻有更晚,沒有最晚。

據《全宋文》記載,有一位羅女士,條件很好,被父親視爲小棉襖,一定要找一個配得上女兒的男子,最後結婚時羅女士已經26了。

宋代社會之所以出現這種女性奉行晚婚的狀況,挑剔只是其中一部分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當時的 “厚嫁”風俗

與如今結婚需要的“天價彩禮”不同,宋代結婚需要的是“天價嫁妝”。

換句話說,宋代女性如果沒有一筆豐厚的嫁妝,一般是結不起婚的。

宋代的“厚嫁”究竟有多厚呢?

范仲淹在《義莊規矩》規定,“娶婦支錢二十貫,嫁女支錢三十貫,再嫁二十貫。”

三十貫錢,在當時足夠買幾十畝地了。這樣的嫁妝,不可謂不豐厚。

賣國賊秦檜結婚時,據說老婆王氏攜帶的嫁妝是二十萬貫,這在今天堪比各種世紀婚禮了。

在宋代女性普遍晚婚的同時,男人同樣也不想早娶。所以說,宋代社會不但盛產“剩女”,還製造了很多“剩男”。

宋代男性不願意早娶,則是因爲當時的科舉制度。

宋代的科舉制度是“包分配”,只要考上了直接授予官職,完全就是“一考定終身”。

如此好事,自然引得無數人趨之若鶩,“寒窗苦讀數十載”,就爲一朝中選,哪怕鬚髮皆白,也絕不放棄。

然而,科舉並不是那麼容易考上的。

宋初是一年一考,後來更是改爲三年一考,錄取率又低,這就意味着能依靠科舉翻身的畢竟是少數人,更多的是失意者。

這樣一來,中舉的學子們徹底成了“香餑餑”。

於是, “榜下捉婿”的情況就出現了。每當放榜時,許多達官貴人和士紳富商發覺學子中舉後,爭相拉着中舉學子,想讓他做自家女婿。

由於競爭太過激烈,宋朝出現了罕見的“倒追”現象。爲了釣住金龜婿,女方便大砸嫁妝,增強自身的競爭優勢。

因此,“立業”便成了很多男人的第一選擇。在他們看來,“先立業、後成家”纔是最佳選擇。只要中舉,不僅能“一朝農奴翻身把歌唱”,還能完美解決終身大事。

如此一來,社會上自然冒出了許多“剩男”。

“男不過三十,女不過二十耳,過此則爲失時矣”, 司馬光此言,恰恰證明,當時的晚婚現象已經非常普遍了。

由此可見,“剩女”“剩男”古已有之,完全沒必要大驚小怪。如果運氣夠好,成爲武曌她媽楊氏那樣的“黃金剩鬥士”也不是沒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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