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盧氏縣召開2020年度公開選調鄉鎮工作人員到縣直單位選崗工作會。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融媒體中心等部門人員全程參加了此次選崗。

據悉,此次公開選調鄉鎮工作人員到縣直單位工作分配崗位共93個,其中公務員職位15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78個。參加選崗的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計90人,其中公務員14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6人。

會議宣讀了盧氏縣2020年度公開選調鄉鎮工作人員到縣直單位工作選崗方案。隨後,依照面試總成績排名順序,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選崗原則,90名參加選崗的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依次進行選崗。會議要求,參加選崗轉崗的人員在1月12日之前完成工作交接,1月13日到新單位報道。各相關單位於1月22日前儘快做好相關手續的轉理。選調單位要做好對新到崗位同志的關心關注,對選調人員進行上崗前業務培訓,加強考覈監督。選崗人員試用期爲三個月,試用期間若出現違法違規違紀或不能勝任崗位工作需要的,退回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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