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解讀:我國污水處理能力和出水水質提高爲再生水利用奠定基礎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九部門印發的《關於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全國污水收集效能顯著提升,縣城及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基本滿足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水環境敏感地區污水處理基本實現提標升級;全國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京津冀地區達到35%以上。到2035年,形成系統、安全、環保、經濟的污水資源化利用格局。

對此,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長鬍洪營解讀說,近年來,我國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發展快速,處理能力和出水水質不斷提高,爲再生水利用奠定了良好基礎。《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區以現有污水處理廠爲基礎,合理佈局再生水利用基礎設施;嚴重缺水城市新建城區要因地制宜提前規劃佈局再生水管網,有序開展建設。

胡洪營認爲,《指導意見》提出的一系列舉措切合我國實際的有力措施,既可提高水資源供給能力、緩解供需矛盾,又可減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態安全,對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再生水利用率僅約13%

隨着水污染防治的深入推進,我國污水處理發展迅速、成效顯著,但污水資源化利用卻仍處於較低水平。

“目前我國城鎮污水排放量約750億立方米,再生水利用量不足100億立方米。”胡洪營指出,對於污水的資源化利用,政府各相關部門的政策、規劃和監督管理等工作缺乏協同;污水收集和再生處理缺少統籌,工業廢水混入城市污水系統,增加了再生水和污泥利用的環境風險。

另外,再生水價格機制不完善,缺少合理的收費和激勵機制,導致企業對再生水用於生態環境補水的積極性不高。缺少污水資源化利用目標確定機制,監督管理體制不完善,導致規劃目標難達成。

再生水是當前最現實的補水水源,應重點推進

《指導意見》提出,要加快推動城鎮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積極推動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穩妥推進農業農村污水資源化利用,實施污水收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工程、實施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實施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工程、實施農業農村污水以用促治工程、實施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創新試點工程、綜合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試點示範。

“城鎮污水量大質穩,就近可取,利用潛力巨大,潛在效益顯著。”胡洪營說,因此,《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區以現有污水處理廠爲基礎,合理佈局再生水利用基礎設施;嚴重缺水城市新建城區要因地制宜提前規劃佈局再生水管網,有序開展建設。

我國北方嚴重缺水,水體生態基流缺乏;南方水體污染嚴重,黑臭現象突出的問題,生態補水是水環境治理的關鍵措施之一。胡洪營說,再生水就近可得,是當前最現實的補水水源,應重點推進。目前,我國大部分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良好,特別是化學需氧量、氨氮和總磷等主要水質指標能夠滿足或接近河道、湖泊等環境水體補水要求,水質易於保障。

“在缺水地區,應優先將達到排放標準的污水處理廠出水,經過進一步淨化後轉化爲可利用的水資源,就近回補自然水體,納入區域水資源調配管理,作爲‘第二水源’在區域內進行循環利用,從而形成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該體系可以實現水資源、水環境和水生態‘三水共治’,生態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值得大力推廣。”胡洪營表示。

缺水地區應將再生水作爲工業用水的優先水源、第一水源

針對工業再生水利用,胡洪營建議,在缺水地區,工業企業、園區應與城鎮再生水生產運營單位密切合作,規劃配備管網設施,將再生水作爲工業用水的優先水源、第一水源。

同時,應強化污水資源化利用科技支撐。加強污水資源化利用風險與控制基礎研究,發展再生水利用標準制定理論和方法體系;研發集成低成本、高性能的污廢水再生處理技術、工藝和裝備。

另外還要健全污水資源化利用標準體系。研究污水資源化利用統計方法與制度、污水資源化利用效益評價方法、規範,形成科學統一的統計體系。加快制定再生水生態環境利用的技術規範和風險管控標準,逐步制修訂污水資源化利用分級分質標準、評價標準和監管標準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