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爾濱某大學研究生小山網聊認識一名“女網友”,視頻通話中“不慎”被對方拍下“打飛機”的不雅視頻,被對方威脅公佈視頻勒索數萬元。小山在其引導下網貸籌款,並用獎學金還貸。目前小山已報警。

【2021-1-17,****】

根據這名“女網友”的真實性、以及背後作案 人的真正目的,初步判斷這是一起常見的“仙人跳”,事件定性最終還是要以司法機關調查確認的事實證據爲準。 針對這類事件,今天就從法律的角度進行如下分析。

常見的“仙人跳”手段包括:(1)姿色不錯的女子先勾引單身或落單的男性,或者是以網友約見的形式,進入房間後遭遇“捉姦”,受害男子一般會被逼迫簽訂鉅額賠償協議等;(2)網聊後,利用不雅視頻敲詐勒索;(3)受害男子被騙至私密空間後,遭遇打劫,最終蒙受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4)受害男子不知女性年齡與之發生關係,後遭“告發其強姦”威脅而被敲詐鉅額金錢;(5)受害人在酒吧或者會所被引誘喝酒消費,結賬時開出天價賬單。

首先,本案中“女網友”採用的手段類似於第(2)種作案手段。根據《刑法》第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敲詐勒索罪中指的“數額較大”系2000元-5000元,各地可以綜合經濟發展情況、社會治安情況酌情確定數額標準,根據行爲人是否慣犯、受過處罰等因素,還可能“折半”確定入罪數額標準。而多次敲詐勒索不要求數額較大,而是2年內敲詐勒索3次以上即可入罪。本案中,“女網友”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利用偷拍小山的不雅視頻勒索數萬元,涉嫌構成敲詐勒索罪。

其次,“仙人跳”容易引發構成搶劫罪。福建省高院(2018)閩刑終182號刑事裁定書中,當日陳某受劉萬兵指使,與被害人葉某1見面後共同前往海滄區東孚街道東湖之星酒店410房間發生性關係並將酒店名稱及房間號碼告知謝朋等人。而後,劉萬兵夥同謝朋、劉恩易闖入該酒店房間,謊稱陳陳系劉萬兵女友,共同對被害人葉某1進行捆綁、毆打,並向其索要90萬元。期間,劉萬兵等人從葉某1的身上搜出車鑰匙,並由謝朋下樓從葉某1的車上搜出錢包及銀行卡。爲逼問葉某1說出銀行卡密碼,劉萬兵持事先準備的刀具捅刺葉某1的左胸部。最終,犯罪分子被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最後,“仙人跳”容易引發構成故意殺人罪。如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2017)浙刑終37號刑事裁定書,被告人賈保岐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之後爲滅口又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爲又構成故意殺人罪。賈保岐一人犯兩罪,應予並罰。賈保岐故意殺人犯罪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

(北京資深律師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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