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传统汽车监督检查结果,对近期组织的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包括一汽-大众、江淮汽车和奇瑞汽车等乘用车制造商均被工信部点名。



其中在传统乘用车方面涉及3家企业共计3款车型产品,涉及内后视镜、座椅头枕、液压制动软管等生产企业名称与《公告》备案参数不一致,不符合《公告》管理要求。

一汽-大众生产的FV7149LCDDG轿车,即一汽-大众T-Roc探歌,存在其他乘员座椅头枕生产企业名称与备案参数不一致现象。



江淮生产的HFC6480E1CTS多用途乘用车,即江淮瑞风S7,存在内后视镜生产企业名称与备案参数不一致现象。



奇瑞生产的SQR6471F01T9多用途乘用车,即捷途X70,存在液压制动软管生产企业名称、侧转向信号灯生产企业名称与备案参数不一致现象。



而在传统载货汽车方面,点名了11家企业的11个车型产品,涉及制动系统、侧后防护装置、(OBD)系统故障指示器、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在传统专用车方面,5家企业的5个车型产品存在车身反光标识、产品标牌内容、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在传统挂车方面,5家企业的5个车型产品涉及仓栅结构、制动系统测试部件、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涉及到的上市公司包括广汽集团(601238、02238.HK)、中国重汽(03808.HK,000951.SZ)、福田汽车(600166.SH)、一汽解放(000800.SZ)等。



生产一致性,指的是实际生产销售的产品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与获得认证批准的车辆产品,用于实验的样品,产品合格证及递交到认证管理部门备案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一致。简单来说,就是杜绝汽车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以次充好”、“滥竽充数”的行为。



工信部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罚、撤销缺陷产品、限期整改、关键访谈、暂停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等处罚措施,并将违规信息录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汽车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列入后续重点监管对象。



行政力量的监管和干预,始终无法100%保证生产的高质高效,最终的决定因素,还是企业本身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唯有始终对消费者抱持负责任的态度,企业才能获得长久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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