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田园下的罪恶》该剧由真实事件改编,西尔维娅和妹妹被外出做工的父母寄养在主妇格特鲁德家中。

年仅十六岁的西尔维娅,被格特鲁德和她的孩子们,以及邻居的孩子们共同虐待致死。

影片中施暴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让人感到正义的同时,也愤怒于那些冷漠、从众、懦弱的人,那些冷漠的围观者,一样是行凶者的帮凶!

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但是,在孩子受虐的第一时间最容易发现的个人——老师、医生、社区工作者或邻居,往往会采取回避的态度,当作家务事,既不加以劝阻、制止,更不会检举和控告。

有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民政部联合发文,对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监护侵害行为的报告主体。

《意见》第6条规定:

“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人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也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但是目前,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细化,例如虽然规定了监护报告主体,但是未明确规定未能履行及时报告义务的报告主体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邪恶盛行的唯一条件,是善良人的沉默”。

其实,在面对社会丑恶的一面时,也是在映射我们自己对事件的态度,有人看见了捂住了双眼、有人为正义发声,而更多的人选择了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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