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吉大通信高管“大換血”,1董事投反對票高呼“涉嫌違法”,監管火速關注

記者 | 趙陽戈

吉大通信(300597.SZ)在人事變動上,近來還出現了小風波,董事於沆在相關董事會上,對7個議案均投出了反對票,甚至還高喊“認爲違規,涉嫌違法”,而這,也引來了監管層對吉大通信的關注函。

董事於沆投出反對票

1月17日,吉大通信召開第四屆董事會2021年第一次會議,應參加11人,實際表決董事11人,公司監事、總經理、上海市瑛明律師事務所姜瑩律師列席了此會議。會議的主要內容能令吉大通信的管理層發生巨大變化。

議案一即《關於選舉吉大通信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吉大通信表示,爲了培養年輕幹部,利於公司未來發展,林佳雲辭去公司董事長職務,繼續擔任公司董事。董事會選舉周偉爲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根據《公司章程》規定,董事長爲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屆滿。同時周偉辭去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副董事長職務。

議案二即《關於解聘吉大通信總經理的議案》,吉大通信稱,公司總經理金誼晶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公司董事會解聘其總經理職務,不再任職。

相對應的議案三《關於聘任吉大通信總經理的議案》 ,吉大通信將聘任夏錫剛爲公司總經理,任期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屆滿。同時,夏錫剛辭去副總經理職務。

議案四《關於聘任吉大通信副總經理的議案》,吉大通信同樣表示爲了培養年輕幹部,利於公司未來發展,馬書才辭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繼續擔任公司董事,周偉辭去副總經理職務。所以,公司聘任李明華、楊智、於立華和胡連全爲公司副總經理,任期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屆滿。

議案五爲《關於變更吉大通信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召集人的議案》,吉大通信擬將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召集人林佳雲變更爲周偉。

議案六爲《關於聘任吉大通信財務總監的議案》,周偉辭去財務總監職務,吉大通信董事會聘任李典諭爲公司財務總監。

最後一個議案,第七個議案《關於聘任吉林長郵通信建設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的議案》,在武良春辭去公司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子公司吉林長郵通信建設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職務,將繼續任公司董事的背景下,吉大通信董事會聘任李明華爲子公司吉林長郵通信建設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上述這許多議案均獲得了通過,但也均獲得了1票反對。反對者均爲董事於沆,反對的理由有些“驚悚”:認爲違規,涉嫌違法。

董事會回應7大質疑

雖然上述議案均獲得了通過,但董事於沆全部反對,且直言“認爲違規,涉嫌違法”,反對的理由非常扎眼。這也引起了監管層的留意,吉大通信也因此收穫關注函。

來源:通達信

於沆1969年生人,算是吉大通信的“老人”,1993年加入公司,歷任設計員、工程師、項目負責人、高級工程師、總工辦主任、院長助理、副總工、總工、質量管理者代表、副院長兼總工、第一屆董事會董事、副總經理兼總工等職位,現在是董事、副總經理。

1月21日回覆公告中,吉大通信也披露了於沆的書面回函,其認爲相關議案違規,涉嫌違法的情況有7項:1、 質疑原任高管辭職是否在候選人提名前發生;2、 董事會的提出過程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誰是本次會議提案的提議人;3、 對臨時召開會議的緊急性和必要性提出質疑;4、 質疑候選人資格;5、 在同一次董事會會議同時審議解聘總經理、聘任新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議案不合理,應分三次會議進行;6、 董事周偉對於選舉自己爲董事長的議案爲什麼沒有迴避表決;7、 控股股東派出董事涉嫌假託控股股東意見,直接操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和多位高管團隊成員的人事安排,涉嫌違法。

來源:公告

而前述被解聘的總經理金誼晶,在回覆中也有書面回函,其對董事會解聘總經理職務的相關決議及理由不存在異議,但也有3處不解:1、董事會會議提前通知的時間和方式違規,緊急情況適用不當;2、解聘的過程沒有溝通;3、質疑此次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的提名路徑。

來源:公告

針對問題,董事會在回覆函中將提名過程、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過程、董事會會議通知過程、董事會會議召開過程、獨立董事已發表獨立意見等一一做了細述。只不知,這是否能解上述兩人的疑惑。

最新情報是,吉大通信變更了法定代表人爲新董事長周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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