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香港2名男子因多項罪名被判刑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根據香港警察社交網站公佈,25日,香港有2名男子因多項罪名被判刑。

香港警察社交網站指出,2020年1月1日,大批暴徒於港島多區肆意破壞,他們掘起路面磚頭、以雜物堵路及縱火等。一名21歲男學生於灣仔因用噴漆塗污提款機中心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被捕。

男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刑事損壞”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1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五個月兩星期。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被告的行爲自私,加上塗鴉的內容分化香港社會,加劇衝突危機,須判阻嚇性刑罰。

香港警察社交網站也指出,2019年8月13日,一名27歲男子參與企圖癱瘓香港機場的示威行動,期間用鐳射筆照射警務人員的眼睛,因而被控“襲警”罪及“在公衆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監禁6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屬嚴重罪行,判刑須具阻嚇性。本案情節嚴重,被告預先攜帶鐳射筆並使用,犯案具有一定預謀,而警員被照射的眼睛爲身體脆弱的部分,沒有實際受傷只是萬幸。(總檯記者 朱丹 劉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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