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環球深度]代孕“嬰兒M ”案爲何轟動全美?

[環球時報記者葛元芬 陳建國]女明星鄭爽在美國“代孕風波”持續發酵,代孕及其相關的道德倫理話題引起巨大的爭議。早在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就有嬰兒是通過代孕生育的。面對潛在的代孕需求,美國隨之出現了商業代孕。20世紀80年代,一場代孕嬰兒案在美國引發轟動。

最早的商業代孕中心

輔助生殖技術的定義很廣泛,既包含了代孕,也包含了凍卵、試管等。代孕技術起源於1884年人類首次人工受精成功,這也爲代孕技術奠定了基礎。20世紀30年代,德國先靈製藥公司和美國帕克-戴維斯製藥公司開始大規模生產雌激素。1944年,哈佛醫學院教授約翰·羅克成功完成人類歷史上首次卵子在子宮外受精的實驗。1953年,研究人員成功進行第一次精子冷凍保存。

1968年,英國生理學家羅伯特·愛德華茲在實驗室裏實現了人類卵子的受精。隨後他開始同婦科醫生帕特里克·斯特普託合作,愛德華茲研究受精和早期胚胎培養,斯特普託利用腹腔鏡治療輸卵管不孕患者。然而,他們的研究遭到了多方面反對和抗議。1977年11月10日,英國婦女萊斯利·布朗接受了一臺由愛德華茲和斯特普託研發的體外受精手術,萊斯利由於輸卵管堵塞,9年來一直無法懷孕。1978年7月25日,世界上首個試管嬰兒路易絲·布朗在英國出生,揭開了人類輔助生育技術的新紀元,這被認爲是20世紀世界醫學史上最偉大的事件之一。

美國密歇根州律師諾爾·基恩從中看到了商機,開始進軍商業代孕法律服務領域。1980年他起草第一份商業代孕合同。第二年,他成立紐約諾爾·基恩不育中心,專門爲求子心切的不孕不育夫婦提供商業代孕法律服務。但代孕暗藏的各種倫理問題也隨之浮現出來。

代孕合同引發的官司

這是1984年3月,家住新澤西州的瑪麗·貝絲·懷特黑德在翻看報紙時,看到了紐約諾爾·基恩不育中心商業代孕廣告,這則廣告在尋找願意幫助不孕夫婦生育的婦女,並承諾提供不菲的酬勞,生活貧困的瑪麗突然眼前一亮。瑪麗早年從高中輟學,她嫁給了垃圾車司機理查德·懷特黑德,他們生了兩個孩子,生活一直非常拮据。一對醫生夫婦伊麗莎白·斯特恩和威廉·斯特恩婚後十多年一直沒有孩子,他們很想有個自己的孩子。在美國,收養孩子的法律程序複雜而且等待時間漫長。萬般無奈之下,斯特恩夫婦發現諾爾·基恩不育中心能提供代孕服務,於是想試一試。這對夫婦最後選定了瑪麗。經過協商,1985年2月這兩對各有所需的夫婦來到諾爾·基恩不育中心簽署了代孕合同。根據合同,瑪麗同意接受威廉的精子進行人工受精,她在孩子出生後需要放棄對孩子的直接監護權撫養權。作爲回報,孩子生下後,斯特恩夫婦給瑪麗一家1萬美元作爲酬勞。他們根本沒有想到,此事日後會將他們捲入一場巨大的代孕風波中。

1986年3月27日,瑪麗在醫院順利產下一個女嬰,她給這個孩子取名薩拉·伊麗莎白·懷特黑德。看到女兒誕生,瑪麗悲喜交加,母性大發的她突然意識到絕不能爲了錢而放棄自己的孩子。她單方面提出毀約,拒絕接受1萬美元,並把嬰兒帶回了家。後來,斯特恩夫婦強行把嬰兒抱走,失去孩子的母親瑪麗變得歇斯底里,她找到斯特恩夫婦,要求立即將孩子還給她,否則當場自殺。由於瑪麗情緒非常激動,斯特恩夫婦只好同意讓她先把孩子抱回去。不久,瑪麗和丈夫帶着孩子悄悄離開新澤西州,逃往佛羅里達州。斯特恩夫婦請私家偵探調查,終於發現了瑪麗一家的下落。他們向法院起訴,要求凍結瑪麗一家人的銀行賬戶併發出逮捕令。美國曆史上著名的代孕“嬰兒M”案就此打響。

多州立法限制代孕

1987年1月5日,新澤西州高等法院首次開庭審理這起案件。法庭爲保護孩子的隱私,故稱她爲“嬰兒M”。在法庭上,雙方律師脣槍舌劍。斯特恩夫婦的律師斯科羅夫表示,法庭要解決的是合同應不應該履行的問題。瑪麗的律師哈羅德則反駁道,對於一個女人來說,有些東西是金錢不能買的。斯科羅夫要求根據合同宣判斯特恩夫婦當“嬰兒M”的父母,他還稱瑪麗曾經威脅殺了這個嬰兒後自殺,不是一個稱職的母親。精神分析學家馬歇爾在法庭上提出,懷疑瑪麗精神受到刺激,把嬰兒留在她身邊不安全,應該讓斯特恩夫婦獲得孩子的監護權。而女精神分析學家希爾沃曼博士拍案而起,她認爲瑪麗的反應是任何一個親生母親都會做出的反應。

代孕“嬰兒M”案引起全美關注,一時間大街小巷人們議論紛紛。廣大女性站在瑪麗一邊,演員梅麗爾·斯特里普和作家蘇珊·桑塔格等121名女性名流發表公開信《根據這些標準,我們都是不合格的母親》,批判馬歇爾等男性專家的言論。一些底層民衆也表示,法庭不能因一紙合同就將一個工人妻子的孩子判給一個醫生家庭。然而,1987年3月31日,新澤西州高等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正式確認代孕合同,根據兒童最佳利益原則,將“嬰兒M”的監護權判給斯特恩夫婦。

一審判決引起很多人不滿,女權主義者和底層民衆猛烈抨擊這樣的判決,尤其指責法庭認可代孕合同會帶來很大的剝削風險。1988年2月,在輿論壓力下,新澤西州最高法院推翻一審判決,州最高法院裁定代孕合同違反公共政策因此無效,這起案件被髮回家事法院重審。家事法院考慮到此時的瑪麗已經離婚改嫁,出於孩子的最佳利益考慮,“嬰兒M”的監護權被判給斯特恩夫婦,同時給予瑪麗廣泛的探視權。

很長一段時間,美國人一直沒有遺忘代孕“嬰兒M”案。1988年5月,美國廣播公司的電視連續短劇《嬰兒M》播出。1989年,瑪麗根據自己的經歷出版圖書《一個母親的故事》。到1992年,全美17個州通過立法限制商業代孕合同或宣佈其爲非法。

2004年3月,“嬰兒M”(注:後來她的名字是梅麗莎·斯特恩)成年,她與生母瑪麗的親權自然終止,收養程序正式確認伊麗莎白的母親身份。之後,梅麗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她很愛她的家庭(指斯特恩夫婦),很高興能同他們在一起生活。

責任編輯:鄭亞鵬 SN238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