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央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来源:国际金融报

央行重申个人征信业务边界。

在1月25日召开的“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田地表示,个人征信业务需要持牌经营,并纳入征信监管。打着大数据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等旗号,未经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期正在司法部网站和人民银行网站同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把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用于判断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均认定为信用信息,利用信用信息对个人和企业作出画像、评价等活动均认定为征信业务,从用途上明确了信用信息和征信业务的范围和边界。”田地称。

在国务院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有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个人征信业务”。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应用数字化手段探索征信服务新模式,在进一步拓宽征信业务范围、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同时,非法从事征信业务、侵害信息主体权益等问题也越发突出。”田地指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出台后,人民银行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征信业务的行为,规范征信市场发展,使征信业步入有规可循、公平竞争、高质量发展的正轨。办法同时规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从事征信业务也参照本办法执行。对于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或者查询信用信息,也参照本办法执行。办法出台后将有助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健康发展和合规运行。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任张子红表示,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是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中心建设的一代征信系统从2006年开始正式运行,多年来在促进金融交易、降低金融风险、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过程中征信中心持续开展系统的优化升级。

二代征信系统从2020年1月19日起,开始面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征信查询服务。二代征信系统上线以来,在服务效能、运行效能、安全性能等方面均得到了显著提升,实现了安全平稳运行。收录的信息规模稳步增长,接入机构不断增加,查询量显著提升。截至2020年12月底,征信系统共收录超过11亿自然人,6092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业务分别接入放贷机构3904家和3712家。2020年全年,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业务日均查询分别达866万次、19万次,单日最高查询量分别达1445万次、117次万次。2020年,征信系统在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便民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不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会进一步完善二代征信系统功能,在丰富信息内容、便利信息报送、优化展示形式、提升服务效率等方面不断改进,使之更安全、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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