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黑龍江綏化市蘭西縣:27日0時起,解除“封戶”管理 

1月26日,記者從黑龍江綏化市蘭西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瞭解到,爲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經蘭西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自 2021年1月27日0時起,對現行防控措施進行調整,解除“封戶管理,但仍實行嚴格管控。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城鄉各類卡口管控。主城區,各居民小區,各鄉鎮、村、屯,繼續實行封閉管理,只保留1條應急通道或出入口,其餘所有進出道路或出入口繼續封閉,嚴控城鄉居民無序流動。

二、城區居民出行管控。城區居民每戶家庭每3天可指派1名身體健康的家庭成員,在早8點至晚6點之間,持“居民臨時通行證”和身份證,佩戴口罩外出就近就便採購生活必需品(必須使用手機支付);其他家庭成員除生病就醫、因公上班、保障城鄉生產生活正常運轉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一律嚴禁外出、嚴控聚集。進入居民小區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測溫、掃碼(健康碼、行程卡)方可通行,非本小區人員一律禁止進入。各機關事業單位仍實行分散辦公。

三、農村居民出行管控。農村居民確需採購生活必需品時,要在上午9點至下午3點之間,持身份證、佩戴口罩外出採購(必須使用手機支付),嚴禁扎堆聚集,嚴禁無故離院,嚴禁私自出屯,違者堅決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罰。

四、車輛通行管控。客運站繼續關閉,長途客車、通鄉通村客車、公交車、出租車繼續暫停營運,私家車繼續禁止上路通行。對參與疫情防控、醫療救護、應急救援的車輛,運送防疫物資、生活物資的車輛,以及因工作或疫情防控需要的私家車輛,駕駛人員(含乘坐人員)需持縣疫情防控指揮部下發的“工作證”或相應證明方可上路通行。其中,對進蘭貨運車輛,嚴格執行“押運制”,所運貨品必須經檢測、消殺合格後方可銷售。

五、經營場所管控。具有獨立門面的零售藥店、農貿市場、超市、倉買、糧油店、果菜店、蛋糕店、肉店、熟食店、幹調店、飲用水批發店、五金日雜店等滿足基本生活需要的營業場所可恢復營業,必須嚴格執行隔離售貨、通風消毒制度,具備視頻監控設施,從業人員全程佩戴口罩,落實“戴口罩、測溫、掃碼(健康碼、行程卡)”防疫三寶,人員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使用手機支付(特殊情況做好登記,確保可追溯)。各家銀行可恢復1處營業網點,必須嚴格執行相應防控要求;快遞行業可恢復配送服務,必須實行無接觸配送;美容美髮行業可恢復一般剪髮服務(嚴禁提供美容、染燙髮服務),必須實行預約式服務。上述經營場所恢復營業前,必須向相應行業主管部門報備覈准,獲准營業後的營業時間爲每天早 8點至晚6點,從業人員需持身份證和營業執照複印件在每天早8 點前出小區、晚7點前回小區;從業人員必須每3天自行做1次核酸檢測(免費)。除上述經營場所外的其他經營場所,繼續暫停營業,恢復營業時間另行公告。對違反本公告規定,私自營業或營業期間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堅決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六、宣傳輿論管控。廣大羣衆要進一步增強自我防護和自警自律意識,堅持用好“戴口罩、測溫、掃碼(健康碼、行程卡)”防疫三寶,少出門,不串門,不聚集,不聚餐,公共場所自覺保持1米以上距離;要注重家庭環境衛生,勤洗手,常通風,主動做好家庭成員日常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症狀,要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及時到縣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並第一時間向所在村委會、社區報告。要自覺遵守本公告各項規定,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積極舉報違反本公告規定事項的人員或行爲,經覈查屬實的,視情況給予最先舉報人500~5000元獎勵,舉報電話 0455-5682110和110。

七、巡查督查管控。縣紀委監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綜合執法大隊將加大城鄉路面、街面巡邏巡查力度,對違反本公告規定,無故私自上路外出的車輛、人員,嚴格管控、嚴厲訓誡。對違反本公告其他規定事項,情節嚴重或造成不良後果,是黨員和公職人員的,紀檢監察機關將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情節嚴重的將開除黨籍、公職;是普通羣衆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依規從嚴打擊。

本公告自 2021年1月27日0時起施行。蘭西縣疫情防控指揮部之前發佈的公告內容與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爲準。

蘭西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1年1月26日

(總檯央視記者於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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