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教育部:高校可自主制定教師聘用條件,自主公開招聘教師

1月27日,在教育部召開的2021年首場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任友羣介紹,近期,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針對高校教師隊伍建設印發了《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指導意見》,這也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第一個全面系統部署高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文件。

文件強調了4個方面的內容,包括將高校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師風建設作爲首要任務;推進高校人事制度改革,高校可根據有關規定和辦學實際需要,自主制定教師聘用條件,自主公開招聘教師等。

把高校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師風建設作爲首要任務

第一個方面,強調把高校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師風建設作爲首要任務,突出5個抓手。

第一,強化高校教師“四史”教育。明確制度化要求,在一定週期內做到全員全覆蓋,引導廣大教師厚植信念情懷。

第二,推進常態化師德培育涵養。將各類師德規範納入新教師崗前培訓和在職教師全員培訓必修內容,達到一定學時、考覈合格方可取得高校教師資格並上崗任教。

第三,落實師德第一標準。將師德師風作爲教師招聘引進、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導師遴選、評優獎勵、聘期考覈、項目申報等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標準。

第四,嚴肅師德問題查處。建立健全師德違規通報曝光機制,依託政法機關建立的全國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庫,嚴把教師職業入口關。

第五,完善教師思政工作組織管理體系。充分發揮高校黨委教師工作部在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和師德師風建設中的統籌作用,加強思想政治引領。

推進高校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高校薪酬水平調查比較制度

第二個方面,強調把推進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作爲突破口,推進4項改革:

第一,完善高校教師聘用機制。高校根據有關規定和辦學實際需要,自主制定教師聘用條件,自主公開招聘教師。

第二,加快高校教師編制崗位管理改革。實施崗位聘期制管理,進一步探索準聘與長聘相結合等管理方式,落實和完善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聘用機制。

第三,推進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完善教師職稱評審標準,分類設置評價指標。完善同行專家評價機制,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

第四,推進高校薪酬制度改革。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爲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探索建立高校薪酬水平調查比較制度,健全完善高校工資水平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高校內部收入分配激勵機制,充分發揮收入分配政策激勵導向作用。

強化教學業績和教書育人實效在績效分配等方面的比重

第三個方面,強調把細化落實教師評價改革作爲關鍵路徑,明確4項舉措:

第一,以破“五唯”爲導向。注重憑能力、實績和貢獻評價教師。堅持正確的人才使用導向,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

第二,破除論文“SCI至上”。規範高等學校SCI等論文相關指標使用,堅決摒棄“以刊評文”。

第三,建立考覈評價結果分級反饋機制。建立院校評估、本科教學評估、學科評估和教師評價政策聯動機制。合理設置考覈評價週期,探索長週期評價。

第四,完善教學質量評價制度。強化教學業績和教書育人實效在績效分配、職務職稱評聘、崗位晉級考覈中的比重。將教授爲本專科生上課作爲基本制度。

3項舉措保障提升高校教師教書育人能力

第四個方面,強調把提升高校教師教書育人能力作爲基本要求,強化3項保障:

第一,完善教師發展培訓制度。健全教師發展體系,完善教師發展培訓制度、保障制度、激勵制度和督導制度。

第二,建設高校教師發展平臺。建實建強教師發展中心等平臺。健全教師發展組織體系,推動建設各級示範性教師發展中心。鼓勵高校與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共建教師培養培訓基地。

第三,強化青年教師培養支持。鼓勵高校擴大博士後招收培養數量,作爲補充師資的重要來源。建立青年教師多元補充機制。鼓勵高校對優秀青年人才破格晉升、大膽使用。用多種方式切實解決青年教師後顧之憂,全力支持青年教師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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