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記者途經集寧區昌寧街雅江小區北門,發現一公共停車位上,被臨街商鋪擺放了2個反光錐,有幾輛車想要停放,最終都只得另尋車位。公共停車位是社會公共資源,不該爲一己私利,霸佔爲私人場所。郭穎 攝影報道

【來源:烏蘭察布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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