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自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即BNO護照)作爲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中方不承認BNO護照有何影響 持照港人境外無法獲協助BNO護照

這並不是外交部第一次就BNO問題表態。事實上,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和華春瑩早在去年7月23日和12月4日就已分別表示,英方曾明確承諾不給予持有BNO護照的香港中國公民在英居留權,然而英方不顧中方嚴正交涉,執意爲有關人員在英居留和入籍提供路徑,公然違背承諾,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中方將考慮不承認BNO作爲有效旅行證件。

所謂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也即BNO護照,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中方不再承認,對港人又意味着什麼?

BNO的由來:

源於帝國對殖民地最後的念想

1981年,英國通過了《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將英國及殖民地公民重新分成三大類 :英國公民、英國屬土公民和英國海外公民。由此,出生於英屬香港的人屬於英國屬土公民,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

1982年,中英兩國正式開始就處理香港問題展開談判,其中一個最棘手的問題之一就是香港英國屬土公民在香港不再是英國屬土後的國籍問題。在談判中,中方表明不接受迴歸後中國香港公民保留英國屬土公民地位,因爲這與中國國家主權相矛盾。

中方不承認BNO護照有何影響 持照港人境外無法獲協助時任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蔘加香港迴歸儀式

中英兩國於1984年12月19日簽署《中英聯合聲明》,正式明確香港迴歸相關事宜,殖民地政府亦於1985年10月17日宣佈,在香港正式迴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後,所有由殖民地政府簽發的英國屬土公民護照即告失效。

而外交部此番官宣不予承認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簡稱BNO護照,就是英國通過《1985年香港法令》制定,專門讓香港的英國屬土公民在迴歸前申請的新英國國籍,目的是“讓香港人選擇與英國保留某種聯繫”。BNO護照持有者被英國視爲英國海外公民,擁有英國國籍,但英方承諾BNO護照持有者不擁有居留權或其他公民權利,護照僅作爲出入境證件使用。

英國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接納大量港人湧入英國本土,撒切爾政府當時更是明確表示英國無力、也不願承擔這種壓力,並稱不認爲會有大量港人真正離港。根據英國社會當時的普遍認知,“英國不欠香港的”, BNO護照只能算是帝國給殖民地留下的最後一絲念想,沒有什麼實際效益。

BNO的實質:

一張允許入境並滯留6個月的長期旅遊簽證

根據英國政府估計,目前約有共540萬港人有資格申請BNO護照,其中包括290萬名有BNO身份資格的港人和230萬名親屬。

英國外交大臣多米尼克·拉布曾在英國國會會議上公開表示,接納港人移民可爲正因“脫歐”和新冠疫情遭受嚴峻經濟打擊的英國帶來巨大的財政收益;與此同時,預計大部分有資格申請BNO護照的港人會選擇留在香港,政府不必擔心接收過多移民對英國帶來的衝擊。

想得倒是挺美。

我們翻看歷史可知,英國國籍的門檻,從來便不是非白人移民能夠輕易跨越的。

的確,在歷史上曾有過只要在英國領土(包括殖民地)出生的人都被視爲英國公民,享有同等權利的時期。而這種國籍認證在大多數人都留在殖民地生活時,沒有對英國造成多大影響。但在1950年左右,隨着大英帝國的衰落和殖民主義的退潮,大量來自非洲和亞洲殖民地的非白人開始移民至英國本土務工。不希望接納大批移民的英國便迅速頒佈了《1962年英聯邦入境法令》,限制殖民地人士前往英國本土,除非這些人的出生地是英國或愛爾蘭。9年後,這一限制稍有放鬆,允許“祖父母出生於不列顛羣島”的被殖民者移民至英國本土。也就是說,英國對自己公民身份的判斷,取決於你是否至少有一部分白人血統。

這兩個法案將這一限制描述爲“與英國有密切關係者”纔可擁有英國的居留權,但實際上是爲了起到只接納白人移民,而將其他種族的被殖民者拒之門外的歧視性作用。

我們再回過頭來,看看BNO護照的規定——不難看出,這本護照基本等同於一張允許持有者入境並滯留6個月的長期旅遊簽證,並不承諾持有者任何基本的公民權益,與英國一貫“排斥非白人移民”的態度是一致的。

中方不承認BNO護照有何影響 持照港人境外無法獲協助1967年,一名香港居民與白人警察對峙

中方不再承認BNO護照有何影響?

——在境外發生意外,將無法得到協助

BNO在設計時既然是明文規定的“僅作爲出入境證件使用”,爲何又搖身一變成爲挑動中英雙方神經的“在英居留和入籍途徑“?

2020年7月22日,拉布宣稱中國政府在香港地區實施《國安法》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並宣佈自2021年1月31日起,英國將因此爲持有BNO的港人開創一條“定製的移民途徑”,將允許滯留的期限從6個月延長至5年,可在滯留5年後申請成爲永久居民,並可在獲得居留權1年後申請成爲公民。

中方不承認BNO護照有何影響 持照港人境外無法獲協助英國外交大臣多米尼克·拉布

雖然拉布在國會發表的演說,變相承認了的這一“5+1”新政策最終只是爲了起到“表態”作用,但這一政策明顯違反了英國政府在香港迴歸時對中國政府作出的承諾,改變了《中英聯合聲明》裏所註明的BNO護照“不可擁有居留權”的性質。

因此,趙立堅於1月29日宣佈,自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認所謂的BNO護照作爲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香港特區政府也在當日晚些時候宣佈:不再允許BNO護照用於在香港出入境或作爲任何形式的身份證明;乘客乘坐前往香港的航班時,必須出示香港特區護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中方不承認BNO護照有何影響 持照港人境外無法獲協助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

這意味着,如果港人持有BNO護照入境外國,證件將不被當地中國領事館承認,而一旦發生意外將無法得到協助。這種情況在去年4月就曾發生,當時正值新冠疫情暴發時期,一批港人因祕魯宣佈封國而滯留當地。當時,香港特區政府派專機接港人回家,其中8名持有BNO護照的港人因遲遲無法獲得當地英國大使館的批准,而最終沒能回家,不得不繼續滯留當地。

與此同時,外交部“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的範圍十分廣泛,不排除進一步的反制行動。

英國首相鮑里斯·約翰遜曾在去年發表聲明稱:“英國的這一新措施履行了我們與香港的深厚歷史和友誼。”然而諷刺的是,他口中“深厚的歷史和友誼”指的是在英國統治期間,香港同胞從未享受過與英國公民相同的待遇和權利,一直都因黃種人的膚色而被當作“二等公民”和“下等人”對待的屈辱回憶。

約翰遜或許忘了,1997年7月1日,大英帝國張牙舞爪的殖民統治就已經正式結束,失去了對他國領土指手畫腳的權利了。

另據報道:

中國不承認BNO護照 英首相:將繼續接納BNO持有者

英國政府公然違背承諾,爲540萬港人開通入籍英國渠道,中方隨即宣佈自1月31日起,不再承認BNO護照作爲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面對中國的反制,英國仍在嘴硬,叫囂不會對BNO持有者“視而不見”。

中方不承認BNO護照有何影響 持照港人境外無法獲協助

香港特區護照和BNO護照 圖源:《頭條日報》

據香港《南華早報》1月30日報道,英國首相約翰遜的發言人29日聲稱:“我們已經清楚表明,不會對那些擁有BNO身份且選擇來英國生活、工作、學習的香港人視而不見。”

他稱,BNO護照持有者及其家人仍可以用除BNO護照以外的其他證件進入英國。

英國外交、聯邦和發展事務部則稱,對中國的反制措施感到“失望但不意外”。

2020年7月,英國政府藉着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利用BNO護照進行政治炒作,並公然違背其承諾,聲稱將放寬BNO護照持有者在英國定居,爲其“開通一條通往英國公民的途徑”,並計劃於2021年初付諸實施。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早在去年7月23日就警告英國:“由於英方違反承諾在先,中方將考慮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作爲有效旅行證件,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在中方警告之下,英國仍於1月29日宣佈,將於1月31日下午5點開放BNO簽證申請。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29日下午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宣佈,自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認所謂的BNO護照作爲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香港特區政府也迅速跟進,宣佈自1月31日起,BNO護照不能用於在香港出入境,也不得在香港作爲任何形式的身份證明。此外,乘客在登機前往香港時,航空公司必須要求相關香港居民出示其特區護照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以作證明。

根據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雙方交換的備忘錄,BNO護照爲旅行證件,持有者可同時持有香港特區護照,但沒有英國公民身份,也不被賦予在英國的居留權。

據英國內政部2020年10月的一份評估報告,英國政府估計有540萬香港居民有資格通過BNO簽證申請移民英國,其中包括290萬名BNO持有者、230萬名BNO持有者的受養人,以及18.7萬名不屬於受養人但至少有一名BNO持有者家長的青少年。英國政府預計未來5年會有25.8萬至32.24萬人使用BNO簽證居留英國。

香港《東方日報》1月30日援引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的話說,英國的做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對港人而言也是陷阱,因爲英國在脫歐後面臨很大的經濟問題,港人須有足夠的積蓄到當地生活。

葛珮帆認爲,若有香港公務員憑BNO申請有關移民計劃,與宣誓效忠特區固然產生矛盾,特區政府應立即開除該職員。她指出,下一步應解決香港居民的“雙重國籍”問題。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