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2日,高架快速路大队民警在日常执勤检查时,查获了一起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当日17点05分左右,在北三环高架由西向东距离中山北路出口700米处,一辆红色轿车疑因车胎爆裂停在路旁,民警随即上前了解情况。在驾驶员打开车窗的那一刹那,车内散发着浓浓的酒味。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戚某2013年因贩毒被判刑入狱,刚刑满释放。昨天与朋友吃完饭,戚某带着酒气驾车上路。在民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时,戚某声称自己没有驾驶证,车也是向亲戚借的。在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的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处以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其车辆;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

民警提醒,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徐视融媒记者:李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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