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要怕“卡脖子”,当年新中国被“掐心脏”,照样挺过来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文| 彭波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 施诚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百业凋敝,民生困苦,经济濒于崩溃,迫切需要资金、物资和技术以恢复经济,当然也需要国外的资金、先进设备和技术。因此,中国对引进外资和开展外贸是有着热烈期盼的。

但正是在这种关键时刻,美国对新民主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封锁”和“禁运”,极力阻挠这些国家恢复和发展经济,并且把参与“禁运”作为“美援”的条件,迫使一些国家与之采取联合行动,停止对新民主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正常贸易。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推行经济扩张和战争政策的冷战措施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当中,美国对中国的贸易封锁尤其严厉。

“绝不和北京做生意”

对于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国政府表示,“绝不要承认北京,也不和它做生意”“必须要创造种种条件,促使这个政权垮台”。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明确其立场为尽力防止中共从苏联集团以外的地方得到直接用于军事方面的原料和装备,美国不应给中国以官方的经济援助,也不应鼓励私人在中国投资。根据这个立场,美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中国实施“禁运”和“封锁”。1949年11月,美国组织14个资本主义国家在巴黎成立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封锁”和“禁运”的组织——“巴黎统筹委员会”。

从1950年开始,美国的“封锁”“禁运”措施开始逐月升级。2月,美国要求英国禁运战略物资至新中国。3月,美国宣布所谓的“战略物资管制办法”,按照这个办法,被管制的物资共计600余种,包括机器、交通工具、金属制品、化学原料等,这些物资的出口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并具备出口许可证。美国还要求所有接受“马歇尔计划”援助的国家禁运战略物资至中国,并威胁这些国家如果不执行,就削减对其的贷款。

1950年5月,美国颁布了《1946年禁止输出法令》的修改法令。6月29日又颁布了《1950年输出统制法令》,将煤油、橡胶、椰油、铜、钻石、铅、银等11种商品规定为除非领得特别输出许可证,否则不得输往内地和中国澳门。7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撤销美国输往中国货物的出口许可证,持有人须一律交还重新审查。

8月中旬又颁布了《1950年特种货物禁止输出法令》,其中包括金属母机、非铁金属、化学药品、化学用器材、运输器材、电讯器材、航海设备等十大类,同时规定所有运往苏联、中国及东欧国家的货物,不论价值如何微小,均需具备出口许可证。9月还公布了对棉花输出的管制,宣布禁止钢铁、铁道用品等20余种物资输出,对香港、澳门输出的物资凡具有战略性质的,也一律需领许可证。

10月,对铜及铜制品,锌及锌制品,以及铅的出口也采取限额办法。美国海关人员于10月28日又奉令检查停泊费城的美国商船,如有禁止出口物资驶往中国,即予扣留。11月,美国商务部又将管制的战略物资由600余种增加到2100余种。这种封锁的力度可谓前所未有。

到1950年12月,美国又对中国发动全面的封锁禁运和冻结外汇。12月2日,美国公布了“有关管制战略物资输出”的加强命令,规定所有输往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的一切物资,无论是战略性的还是非战略性的,都要受到管制。12月8日又公布“港口管制法令”,不但美籍船只被禁止开往中国港口,凡经过美国辖区口岸转口的他国商船,也必须将载运的物资申请港口管制机构批准,否则予以扣留。12月16日,美国财政部颁布了《管制外人资产法令》,将所有中国在美国辖区内的公私财产一律冻结,寄往内地和港澳地区的邮包也必须领取“特种许可证”。

1951年3月,美国又实行了限制中国土产输入的办法;8月又宣布,禁止中国及朝鲜生产的所有货物和这两国货物在其他国家加工的制品进口到美国。由于美国统治集团这种步步升级的封锁措施,中美两国之间的正常贸易等于完全中断了。

不仅如此,1951年5月,美国还操纵联合国大会通过对中国实行“禁运”的提案,致使参加“禁运”的国家达36个之多。同时,巴黎统筹委员会内还专门设立了“中国委员会”,进—步加强对中国禁运物资的管制。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这次对我国封锁禁运的参与者之多、措施之全面、管制之严厉,这在国际关系史上也是罕见的。

据不完全统计,仅1950~1953年,由于美国实行“封锁”和“禁运”,我国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即达5691万美元。其中,被冻结的资金为4182万美元,被扣物资价值约335万美元,船只到我国港口前被劫的损失约1174万美元。这项统计尚未包括全部私商被扣物资和未被人民保险公司保险的物资及船舶。

而当时国家初建,财力、物力微薄,内外支出浩大,上述损失给我国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困难。我国外贸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为了扭转局面,任务十分艰巨。

寻找突破口,打破包围网

面对美国组织起来的似乎是风雨不透的“封锁”和“禁运”包围网,中国人民当然不可能坐以待毙,而是奋起抗争。当时,针对美国的封锁政策,我国对外贸组织机构、贸易方式、贸易方向、外贸体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和周密的部署。

总的指导思想是在积极发展同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合作和贸易关系的同时,要重视对西方国家和亚非国家的贸易,从中寻找突破口,争取从这些国家进口更多的急需物资,打破“封锁”和“禁运”等限制,并通过广泛开展同这些国家的交往,促进贸易关系的正常化。

抢购并抢运物资

自1950年7月起,因预见到美国可能冻结我国资金,贸易部即大力组织抢购物资,从7月1日到12月初共订购了价值2亿美元的物资,年底已有半数到货。

1950年12月,美国颁布“有关管制战略物资输出”的命令。1950年12月12日,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中财委)提出针对美国封锁我国经济的7条对策,其中前6条是:

(1)即令各地停开一切面向美、日的购买证和许可证;

(2)即令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限期退购一切已开出的美、日两国的购买证,将撤回之外汇,经转存别国手续后,立即抢购物资运回;

(3)装运在途之美货,着手与原代理行接洽,由银行担保,转装远东其他口岸或委托其转售,退回外汇;

(4)争取时间尽速抢运从联邦德国及其他欧洲国家所订的货物及从英镑区域所订的货物,否则撤汇或改买其他现货立即装回;

(5)在中立国的存款,亦应购货运回;

(6)命令各地除易货外,一律暂停签发出口许可证,以免出口外汇遭受冻结。

在美国“封锁”和“禁运”措施逐月升级的形势下,由于各方通力协作、抢运物资,并且及时地开展了对苏联和东欧的贸易,1950年下半年我国进出口额却显著增加了。

当时,由于资本主义各国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即使是在美国内部也有垄断资本与中小企业间的相互冲突,因此我国就存在冲破严厉的管制,输入我国所需物资的空间。例如汽油,早在1950年3月即被宣布列入“战略物资管制办法”之内,但是我国一年内未间断汽油的进口,12月进口量竟然达到全年平均数一成以上,柴油、白铁也是如此。

“易货,而不是结汇”

1950年12月12日,中财委提出对美国封锁我国经济的7条对策,其中第7条是:改变今后国际贸易的方式,一般采取易货办法,凡须现汇购买者,须货到付款或付货,否则宁愿不订,尽量减少对资本主义国家贸易的结算差额。

1951年初,美国、日本已禁止对我国出口并冻结资产,欧洲继续出口的可能性尚不清楚,我国向资本主义国家订购的大量货物尚未运回。

根据当时动荡不定的进口情况,权衡利弊得失,中财委正副主任陈云、薄一波决定:“至少6个月内,我们的出口办法应该是易货,而不是结汇。如果两三个月内证明英国或欧洲继续对我运出重要物资,则可以放宽结汇尺度,但即令如此,结汇的方式,在货物进口的时间和数量上,也须大体相当于易货。”易货方法以先进后出或分批同时进出为原则。其方式可以是直接易货、记账、连锁、有限度地对开信用状等,力求交换中不落空,即令拖欠,亦是尾数。

为了贯彻上述方针和措施,1951年1月15日,贸易部召开全国对外贸易管理会议,会议起草并修订了《易货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指出易货贸易以“先进后出”为原则,以直接易货、记账易货、连锁易货、对开信用状易货四种方式进行。3月27日,中国银行相应发出《中国银行办理易货贸易清算规则》。此后,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易货贸易所占的比重逐月上升。

进出口商联手行动

1950年12月16日,美国财政部颁布了《管制外人资产法令》,冻结了我国在美辖区内的公私财产。我国政府针对美国政府的冻结也先后发出命令,管制美国在华财产,冻结其在华存款,并且征用英国在我国境内各地的亚细亚火油厂公司财产和征购其存油。

为了鼓励私营进出口商开展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经营活动,1950年7月13至25日,贸易部召开了全国进出口会议,决定采用各种形式把私商组织起来,在国营经济统筹兼顾领导下分工合作,发展进出口贸易业务。会议划分了公私营业范围——国营除办理统购统销的出入口物品外,在出口上,只经营几种主要出口物品的一部分;在进口上,除经营国家所需的工业器材及军用器材之外,对民用器材的经营,只以能够调剂供求、稳定物价为限度。其余进出口商品,均归私人经营。国家经营的部分,亦可采用合同方式,委托私商代购或代销。1950年上半年私商的出口,几乎占全部出口额的半数,而在国营进出口额中委托私商代办的又占一半左右。其目的在于让利于私商,激发其积极性。

进出口贸易从结汇改为易货之后,一开始出口会减少,与出口有关的工人在经济上会遭受困难,农民出口的土产品价格可能会下跌。针对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中财委一方面召开出口商人会议,要求出口商与进口商联合起来发展易货贸易,并决定国家对进出口商人给予帮助和指导。另一方面,中财委决定在国内政策上,对原出口的农产品按将来可能出口的程度及国家的财力,一部分照常收购,一部分略减收购。

为了弥补出口减少可能带来的损失,中财委还决定加强城乡交流。在全国各地召开土产会议,促进了全国土产城乡交流,抵补了一部分出口下降造成的损失。对于以往出口的手工艺品和出口加工产品,国家大部分照常收购和加工。这样既维持了工人的生活,也减少了救济。

“156项工程”

1949年7月,刘少奇受中共中央派遣,到莫斯科会见斯大林,商谈新中国的建设问题,并寻求援助。8月,斯大林派科瓦廖夫为团长,率领由200多名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和高级工程师组成的顾问团,参加新中国的建设工作。

1949年12月,毛泽东访问苏联,与斯大林等进行了最高会谈,希望订一个“又好看又好吃”的协议。好看就是要做给世界看,冠冕堂皇;好吃就是要有内容、有味道,实实在在。谈判的结果当然是没有充分达到目的,但是经过长达近3个月的、在国际外交史上不常见的艰苦博弈之后,中国方面还是有所收获,迫使苏联做出两项重大让步:一是用新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替换了1945年苏联与国民政府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二是迫使苏联同意按中国的要求归还中长铁路和旅顺港。

与《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同时签订的还有《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关于苏联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关于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补充协定》等协议。其中,《关于苏联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规定,苏联以年利1%的优惠条件贷款给中国3亿美元,用以偿付为恢复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而由苏联交付的机器设备与器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原料、茶、现金、美元等分10年偿还贷款及利息。

此后,从1950年至1955年,中国总共从苏联获得11笔贷款,总价值为12.74亿新卢布,折合人民币53.68亿元。利用苏联的贷款,中国购买了大量经济建设所急需的物资与设备,最后落实引进了150多个工业建设项目,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中国解放前工业残缺不全的状况,奠定了新中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到1954年,与苏联签订的援建项目共计达到156项,通称“156项工程”。“156项工程”建设是新中国首次通过利用国外资金、技术和设备开展的大规模的工业建设,构成了中国现代化大工业的骨干,为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这样的开放,虽然其作用是不完整的,但比单纯的“亚当·斯密式”的对外贸易还是要好得多。

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和新民主主义国家历年供应我国的大量物资,像各种工作母机、各种机械、各种钢材、有色金属、电工电讯器材、精密仪器、石油、化工原料等,都是美国对我国“禁运”的物资。中苏贸易的建立和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对我国胜利地进行抗美援朝战争、加强国防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在美国实行“禁运”以后,我国许多历来向西方国家出口的物资,都转向出口至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和新民主主义国家。为了满足苏联等国的需要,我国在出口方面也做了很大努力。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对苏出口商品以华北和东北所产的粮油和大豆为主;到1952年逐渐增加了钨、锑等有色金属,以及茶叶、生丝、肉类等的出口。这些物资补充了苏联当时比较缺乏的食品供应,提供了苏联发展工业所必需的原料,是我国在当时经济还有许多困难的情况下,对苏联的巨大支持。

自1950年与波兰、捷克两国签订易货议定书开始,进出口贸易总额为3700万美元;至1951年和民主德国、匈、波、捷、罗5国签订协定,进出口贸易总额为39114万美元,较上年增长了约10倍。1950年对东欧贸易的进口额仅占全国进口总额的1.3%,出口仅占3.8%;1951年对东欧贸易的进出口总额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13.7%。这种发展同时表现为贸易范围的扩大、商品项目的增加、航运和技术合作等多方面。按国别来说,1951年我国与东欧各国贸易协定总额中,民主德国占51.13%,捷克占22.63%,匈牙利占12.91%,波兰占12.11%,罗马尼亚占1.21%。

我国从这些国家进口的主要商品为:民主德国的光学仪器、精密机械、工作母机、电气设备;捷克的大型机器、交通设备、中型电力设备、工作母机延压器材等;波兰的大型五金器材、钢材、锌和锌制品;匈牙利的通信器材、农业机械、柴油火车、汽车及药品等;罗马尼亚则为钻探器材等。这些商品大部分是我国工业化建设所需要的。

为了保证对苏联等国的出口,回击美国的“封锁”,我国制定的出口原则规定:战略物资如钨、锑、锡、锰、煤炭、焦炭不准输往资本主义国家,次要战略物资如铁砂、牛皮、山羊皮等可以往资本主义国家少输出或不输出,必要时用以换回我国所缺乏的战略物资;战略性较弱的物资,如桐油、猪鬃、生丝、粮食等尽先输出苏联、东欧和其他新民主主义国家。

为了保证进出口贸易的需要,在国内市场供应偏紧的情况下,1955年初国家计划委员会一度做出内销服从外销的决定,特别将对外贸易部经营的丝绸、茶叶、畜产等商品做了内外销平衡,其他商品也排了队。如猪肉出口量14万吨,加上4万吨猪肉罐头,共18万吨,相当于全国猪屠宰量的6%;鸡蛋出口约等于全年产量的10%。

由于我国迅速同苏联等社会主义和新民主主义国家建立贸易关系,我国外贸不仅总额逐年增长,而且商品结构也发生了变化,进口商品中生产资料的比重有所增长。随着我国经济的恢复和工业的发展,出口商品中工业品的比重逐年增长。

不甘“禁运”束缚的锡兰

美国发动起来的“封锁”“禁运”破坏了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缩小了世界市场,损害了世界上许多国家正当的经济利益,使这些国家对“封锁”“禁运”日益感到不满。这就为我国打破“封锁”“禁运”缺口提供了有利条件。

东南亚地区主要出产农业初级产品,其在世界市场上所占的比重很大。在20世纪50年代,其橡胶产量占世界的95%左右,锡占63.42%,茶叶占31.2%,蔗糖占10%左右,其他如椰子、金鸡纳霜、黄麻、云母、锰矿砂、胡椒、柚木等均占很大比重。因此,这一地区的对外贸易在其国民收入中占的比重很大。例如,当时马来亚的出口贸易收入一般占国民收入的50%~60%,锡兰(今斯里兰卡)占36%以上,缅甸占25%~30%,泰国占16%,印度尼西亚和巴基斯坦都占10%。

美国的“禁运”政策打击了东南亚各国的输出,又便于美国用压价收购和推销剩余产品等手段与东南亚各国进行不等价交换。1952年,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四国因不等价交换所受损失达45156万美元,1953年达55947万美元。

香港是转口贸易港,香港经济的繁荣是以自由贸易为基础的。正如香港当时的总督葛量洪所说:“贸易是香港的血液。”而香港对内地的贸易则是它的命根子。香港政府执行“禁运”后,进出口额急剧跌落,逐年下降。

1951年,香港输出总值是44.6亿港元,其中对内地输出额是16.8亿港元,约占输出总值的36.3%;1952年,以上两项分别下降为29.3亿港元和5.2亿港元;1953年分别为27.4亿港元和5.4亿港元;1954年分别为24.2亿港元和3.9亿港元;到了1955年对内地的输出额下降到不足1951年的十分之一(7.5%)。香港对美、英的出口也下降了许多,航运业受到很大影响。

由于对外贸易的恶化,以至于代表香港英商利益的《德臣西报》指出:“当你把一柄刀给一个人,告诉他说为了社会广泛的利益,他应当割断自己的喉管,这个人的感想正和香港商人对禁运的感觉一样。”

在东南亚地区首先突破“禁运”的是英联邦中最小的一个国家——锡兰(今斯里兰卡)。锡兰每年需输入40万吨大米,依靠输出橡胶等产品来偿付米价。美国的“禁运”政策使橡胶价格由1950年12月的每磅0.735美元降至1951年9月的0.245美元。这使锡兰的橡胶业濒于破产,失业人数增加。美国压迫锡兰政府,要求其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橡胶给美国,同时却要锡兰以市场竞争价格向美国购买大米。

锡兰政府不甘于受“禁运”政策的束缚,表示愿意向中国供应橡胶,换取急需的大米。我国即邀请锡兰政府贸易代表团于1952年1月来华商谈。1952年9月17日,锡兰商务贸易部部长沈纳努亚克率团来华谈判。在谈判中,我国认真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并经政府批准,在价格上给予适当优惠。10月4日,两国签订了中国售给锡兰8万吨大米的合同。12月,中锡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橡胶和大米的五年贸易协定。

这个长期贸易协定的签订,是我国反“封锁”“禁运”斗争的一大胜利,在国际上特别是在亚非国家间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此后不久,1953年3月14日,我国又同巴基斯坦签订了关于互相供应棉花、煤炭的贸易协定。由于英美在“禁运”问题上的矛盾,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对锡兰这个小国没有施用巴特尔法,反而继续给予“美援”。

1955年4月在印度尼西亚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是战后第一次完全由亚非国家自己举行的国际会议,参加会议的有29个亚非国家。我国政府派周恩来总理率团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对打破“封锁”“禁运”在亚非地区设置的障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会议把经济合作列为第一项议程,通过了经济合作的决议,强调促进亚非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迫切性,并提出了一系列办法。我国代表团在会议期间利用各种机会,通过各种渠道,广泛进行接触交流,开展友好活动,增进了彼此的了解。

会议结束后,我国同亚非许多国家的贸易额都有了显著增长,特别是对中东、近东和非洲国家的贸易有了新的进展。到1956年,我国已同印度、缅甸、锡兰、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埃及、叙利亚、黎巴嫩、柬埔寨这9个亚非国家签订了政府间的贸易协定。从1951年起,在我国对外贸易总额中,亚非国家所占的比重就已经超过西方国家。

威尔逊的邀请

二战结束之后,西欧国家和日本经济恢复与发展较快。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它们同美国之间的矛盾和摩擦也日益增多。在执行“禁运”政策方面,美国与英、法、联邦德国等国的分歧不断发展。西欧许多国家在不同程度上认为,在朝鲜停战后继续对中国实施“禁运”,其结果既无损于中国又有害于西方。

在这种形势下,从1952年至1954年,我国通过莫斯科国际经济会议和日内瓦外长会议两次重大的国际活动,使我国对西方国家的贸易关系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1952年4月在莫斯科举行的国际经济会议旨在谋求世界各国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我国派出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南汉宸为团长的大型代表团参加会议。周恩来总理和陈云副总理要求代表团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充分利用这次重要会议,打开对西方国家的贸易关系,打破“封锁”“禁运”。

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反复说明了“我国对于各国政府和人民,不管其信仰、政治制度、社会经济组织的不同,只要在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均愿与之恢复与发展贸易”的愿望和政策,介绍了中国输出的可能性和进口的巨大潜力。

至1952年底,与我国签订贸易协定、协议合同的有英国、荷兰、法国、瑞士、比利时、芬兰、意大利、日本、联邦德国、智利等国家,总值达2亿美元以上。尽管这些协议未能全部履行,但是政治、经济影响很大。会议期间,我国代表团还同日本国会议员高良富等共同探讨开辟中日民间贸易的问题,会后双方在北京签订了第一个中日民间贸易协议。在这个协议的影响下,从1953年10月到1958年3月,中日陆续签订了第二、第三、第四个民间贸易协议。1956年,中日贸易额增长到1.26亿美元,创20世纪50年代最高纪录。

1952年5月,我国成立了促进东西方贸易的民间组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1953年7月,我国在东柏林设立了中国进出口公司代表处,负责办理对西欧各国的贸易业务。随着1953年7月《朝鲜停战协定》的签订,我国同西方的贸易关系逐步扩大。1954年4~7月在瑞士举行的日内瓦外长会议上,我国政府代表团在周恩来总理的率领下广泛开展活动,主动找英国有关人士交谈,表明中国愿意同英国发展贸易关系。会议期间,英国工党成员威尔逊牵头向我方发出邀请,我国当即组织了贸易代表团访英17天。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派往西欧的第一个官方代表团。

比利时、意大利、荷兰的工商界和银行界也先后派代表团到日内瓦同我国商谈贸易。法国、瑞士、联邦德国、挪威等国工商界都表示要组团访华。要求放宽“禁运”货单和扩大东西方贸易的呼声更加高涨。1955年,我国对西欧国家的贸易额较1952年增长了3倍,其中对英国、法国、联邦德国、瑞士的贸易额增长幅度尤为显著。1957年5月,英国决定单独放宽“禁运”,我国贸促会组织中国经济技术访问团,重点进行了六周的访问;10月,英国贸易部政务次官来华访问。1958年,我国对英贸易总额有了明显增加。由于我国的努力和“封锁”“禁运”不得人心,20世纪50年代我国对西方国家的贸易总额呈不断增长的趋势。

更多地利用“例外程序”

首先,我国突破了美国及其追随国的“封锁”“禁运”,对外贸易额逐年迅速增长。

其次,我国进口了大批生产资料,出口商品中工矿产品和农业加工品比重增加,进出口商品构成的变化体现出对外贸易适应了我国建立独立自主重工业化体系的需要,促进了国内工业水平的提高,挫败了帝国主义国家扼制我国经济发展的企图。

再次,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胜利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基础初步建立,这是反对“封锁”“禁运”斗争胜利的一个标志。

最后,“封锁”“禁运”政策受到世界各国的抵制,以失败告终。随着国际局势趋于缓和及世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美国同其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之间控制和反控制的斗争日益尖锐。

我国成功的反“封锁”和反“禁运”的斗争,使新中国成立初至整个20世纪50年代我国对外贸易总额一直呈增长趋势。我国1951年及1952年的对外贸易总额,已超过解放前的最高进出口总额,并逐渐将解放前长期入超的局面转变为进出口大体平衡的局面。1950年至1952年,我国进出口总额每年递增30.8%,这个增长速度在新中国历史上也是相当高的。

自1953年以来,美国与英国、法国、联邦德国等国对执行“禁运”政策的分歧不断发展。法国舆论认为,“禁运”的规定侵犯了法国的主权和尊严。联邦德国工业界主张取消“禁运”。

1954年中期,英国有20万以上的工会会员要求扩大贸易,朝野各方要求寻找货物出路、改善经济情况的强烈愿望,迫使丘吉尔首相于1954年2月25日在下议院演说中表示,“要大大放宽那些使制成品、原料和航运都遭受到影响的限制。这个演说引起美国强烈的“不安和关切”,美国被迫同意缩减了对苏禁单。

1956年1月30日,英国首相艾登表示:朝鲜停战三年后,将可以输往苏联和东欧各国货物,禁止对中国输出是不现实的。英国外交大臣公开宣布:今后在适当的情况下,将更多地利用“例外程序”,以便对中国进行合理的出口。

此后,英国殖民地如马来亚(今马来西亚)、新加坡即宣布利用许可证的办法对华输出橡胶;印度尼西亚政府声明解除橡胶“禁运”。日本政府同意来华日展商品可以展出“禁运”物资,后来又同意将这部分物资卖给我国。联邦德国对中国市场尤为积极,1956年西欧各国对华贸易额中联邦德国已升至首位。这些情况使“禁运”的缺口愈来愈大。由于多方面条件的限制,美国对违反巴特尔法的锡兰、英国、法国、挪威、意大利、丹麦等国都未能采取停止援助的措施。

1957年5月30日,英国决定放宽对外贸易管制。参加巴黎统筹委员会的大部分工业国家在一个月内陆续表态,放宽对我国的贸易限制。其中联邦德国政府宣布在禁运单上的400项中去掉20项,其中包括汽车、轮胎和一些类型的机器。西欧各国逐渐无视“禁运”,运用“例外条款”向中国输出所谓的战略物资。

这不能不影响到美国垄断资本和中小工商业者进一步注意中国市场,反对“禁运”和“封锁”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据统计,中国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额,1957年底较1952年增长了6倍多。进入20世纪60年代以后,我国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合作与贸易关系有了更加广泛的发展。

“四三方案”和“78计划”

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许多国家纷纷同我国建交,相互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进一步正常化。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中美两国政府发表了《上海公报》,打破了20多年来中美两国政治、经济、贸易关系的僵持局面,中美直接贸易逐步得到恢复和正常发展。

随着对外经济交流的国际环境日益好转,1972年至1977年底,我国与西方国家共签订引进技术设备合同220多项。其中尤其需要提及的是1973年开始的“四三方案”和1978年的“78计划”,都实现了比较成体系的引进计划。并且,我国于1976年首次引进了软件技术。至此,新中国成立以来美国对我国开展的“封锁”“禁运”活动基本上以失败告终。

这给以后我国实行现代意义上的对外开放奠定了基础,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有了今天这样的、比过去好得多的国际条件,使我们能够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吸收他们的资金。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封锁”和反“封锁”的斗争经历表明,美国为了确保自己对全球经济的控制及本国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是不能接受他国的发展超越自己的,一定会采取各种措施加以限制。在这些措施中,经济上的“封锁”和“禁运”因为操作方便,凭借美国遥遥领先的经济实力,在打击他国发展方面特别有效,所以就成为美国经常使用的手段。

新中国成立后,美国对中国进行了长达数十年的“封锁”与“禁运”。哪怕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在中美关系解冻的大背景下,美国对中国的“封锁”与“禁运”范围虽然有所缩小,但是一直没有放弃,而且在某些特定的时段还会不断加强。因此,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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