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現在已成爲人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幾乎人人會騎,但根據有關規定,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許騎行上路的。然而,日前,聊城市高唐縣一名少年居然騎着電動自行車在車來車往的城區道路上玩起了“漂移”,而且前面踏板上還站着一個小女孩,讓後面開車的人捏了一把汗。

2021年1月27日上午11點10分左右,一位市民在高唐縣城區鼓樓路西段看到了讓人揪心的一幕,前面一輛快速騎行的電動自行車左右搖擺,像喝醉了的人在騎行。

一段監控視頻顯示,這輛電動自行車搖擺着穿行於車來車往的機動車道上,就像掌握方向的車把不聽使喚了一樣,有的車輛趕緊停下或避讓。

當電動自行車的駕駛人在前方一小區路口轉彎時,市民纔看清原來是個看上去十二、三歲的孩子,前方站在踏板上的是個大約七、八歲的小女孩,頓時感覺這家孩子的大人真是太不負責任了,讓兩個孩子在車來車往的大街上騎車“漂移”,這樣的行爲非常危險,萬一出點事,怕是後悔都來不及。

由於孩子們心理和生理發育還未成熟,應變能力及正確處置突發路況時不及成年人,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而實際上,現在很多地方越來越多的中學生將電動自行車視爲上學和出行的標配,路上時常看到他們騎着電動車並行前進、偶爾闖紅燈、逆行、隨意變道及相互追逐、嬉戲打鬧等行爲,殊不知這樣十分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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