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應該是一個地方文明的窗口,但有些出租車司機卻利用職業的便利,爲了蠅頭小利,罔顧法律,充當起嫖客和賣淫場所的掮客。2021年1月30日,聊通社小編從聊城市陽穀縣檢察院前不久公開的一份起訴書獲悉,當地一名出租車司機因涉嫌介紹賣淫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2018年4月至12月,聊城市陽穀縣高廟王鎮一村莊開出租車的男子鍾某,爲了額外增加收入,利用接送乘客的便利,通過手機網絡等聯繫方式,給女子徐某介紹“客人”,然後由徐某到陽穀各賓館從事“服務”。到案發,鍾某共介紹6次,獲利金額800元。

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鍾某通過手機網絡等方式向權某紅介紹“客人”,然後由權某紅安排手下陳某、夏某等多名女子到陽穀各賓館進行“服務”,累計介紹4次,獲利金額爲350元。

正當鍾某自以爲幹得如魚得水時,幾名從事賣淫的女子被舉報,2019年1月10日,鍾某經電話傳喚到公安機關接受處理,並於次日執行刑事拘留。本案由陽穀縣公安局偵查終結後,以被告人鍾某涉嫌介紹賣淫罪,於2020年2月14日向當地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

在認定上述事實的戶籍證明、發破案經過、手機支付交易記錄、辨認筆錄以及證人陳某、夏某等人的證言等證據後,陽穀縣檢察院認爲,鍾某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爲已觸犯刑法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介紹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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