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2日讯2019年7月,徐女士的丈夫在青岛友林木业有限公司(简称“友林木业”)工作时意外身亡,但是双方就赔偿问题至今未协商一致,“我丈夫在职的时候就没有给缴保险,出事之后他们始终没有站出来给一个说法。”信网(0532-80889431)联系友林木业,负责人尹先生证实该事,并表示前期向徐女士一方出具了赔偿十五万元的处理方案,但徐女士未接受。不过对此,徐女士并不能认可,“我丈夫出事后,他们就没主动出面过。”

来源:受访者

入职友林木业三个月不慎被木材砸中身亡

徐女士告诉信网,2019年3月初,她丈夫李先生来到青岛友林木业,从事木材运输车驾驶员的工作,“基本工资加上提成,每个月能有8000多块钱吧。”徐女士说,令她们一家没想到的是,2019年的7月5日,入职才三个月左右的丈夫发生了意外,“当时是在临沂运送木材,给客户送木材的时候,卸货过程中被木材给砸到了,我丈夫当场死亡。”

徐女士表示,在临沂费县进行木材的装卸过程中,有木材不慎滑落,而她丈夫正好被滑落的木材砸中头部。“就是那个卸木材的操作工违规操作导致的。”虽然已经过去接近一年半的时间,提及此事徐女士依然十分悲痛。

然而,令她气愤的是友林木业方面的态度,“事情发生后,木材的经营商也就是那个要货的客户,还有那个装卸工给我们进行赔偿了,但是友林木业却出尔反尔。”徐女士说,经协商,木材的经营商以及装卸工向他们作出了赔偿,友林木业方面也同意给赔偿30万元,但是后来他们再找友林木业,他们却不认了。

在采访过程中,信网还了解到,徐女士丈夫李先生在职期间,友林木业方面并未为其缴纳保险。并且,根据费县应急管理局在2020年6月5日针对该事发布的《费县信久木材加工厂“7.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信网了解到,该事被认定为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青岛友林木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为该事的间接原因之一。

来源:受访者

友林木业只能赔偿15万元

为了解此事,信网联系到了友林木业,相关负责人尹先生坦言确有该事,并表示在前期已经向徐女士一方提出了赔偿15万元的处理方案,但是他们并未接受,“客户还有那个装卸工已经对他们进行了接近60万的赔偿。”尹先生说。

那么,为何未给该员工缴纳保险?尹先生对此解释,是因为该员工出事时还处于试用期阶段。

但是,徐女士方面明显对尹先生此说法不信服,“他们光说了,最开始还承诺赔偿30万,后来也是不承认了。”对于同意赔偿十五万的说法,徐女士不能够认可。同时,徐女士又向信网出具了一份认定工伤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劳动部门认定徐女士丈夫的情形属于工伤。

北京市浩天信和(青岛)律师事务所的郭容娜律师认为,区别于木材经营商和装卸工的侵权责任,友林木业应承担工伤相关责任。“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向家属支付民事赔偿金。”郭律师说,侵权责任与工伤相关责任并无冲突,所以家属有权向用人单位索赔。

据悉,目前徐女士一方已经向青岛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反映此事,信网将继续保持关注。信网记者 张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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