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

农业农村部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已经近一年了。

为推动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2019年12月18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12月27日召开了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部署视频会。目前,全国2760个涉农县均开展了试行工作,试行范围内生产主体覆盖率达到35%,已开具合格证2.2亿张,带证上市农产品4670.5万吨。

不久前,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现场推进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出席会议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一抓到底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合格证制度全面试行工作,确保取得如期目标,推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交易时主动出具合格证,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通过合格证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措施集成起来,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更加有效的保障质量安全。

有了这份承诺书,合格证农产品知名度明显提升,优质优价逐渐显现。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香零山蔬菜类售价在原有生产成本的基础上每斤提高0.20.3元,实现销售收入1500多万元,村民增收900多万元。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什么?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主要内容包括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

若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的,可以在合格证上标示。

承诺内容为:种植养殖生产者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注意,该合格证为种植养殖生产者自行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

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张贴或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

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针对的哪些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主要针对的是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  

目前主要是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列入试行范围,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当然,国家对于小农户参与也是持鼓励态度的。

各地方政府在此基础上,还根据实际情况添加了一些政策内容,比如山东省就有要求,未实行合格证制度的主体和产品,一律不准予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一律不准予参评各类品牌和奖项,一律不给予项目支持,一律不推荐为标准化基地、养殖场等示范主体,一律不准予申报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等。

可见,各地对于该项政策的落实力度还是挺大的。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

合格证的发展历程

2016年7月

原农业部在河北、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南、陕西6 省开展合格证管理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9年4月

在浙江台州召开合格证制度试点工作现场会,全面总结试点经验,要求合格证制度有力有序向全国推广。

会后,上海、江苏、广东、四川、福建、海南等部分省份因地制宜,主动先行先试,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农产品生产特点的合格证推进模式

2019年12月

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部署视频会,正式吹响了在全国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号角。

合格证的基本样式

合格证上内容应至少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若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的,也可以在合格证上标示。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一年,效果如何?

质量安全的新名片

去年12月份,农业农村部在全国部署启动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目前,2760个涉农县均开展了试行工作,试行范围内生产主体覆盖率达到35%,已开具合格证2.2亿张,带证上市农产品4670.47万吨。各地就试行范围内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大摸底,全国有18.7万家新型主体已开具使用合格证。20个省份探索将小农户纳入试行范围,8个省份增加茶叶、食用菌等为试行品类,11个省份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看来,这是农产品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措施集成起来。“前提是自控自检,就是生产者在种植养殖过程中,要落实质量安全措施。核心是自我承诺,内容集中在三点:没有使用禁停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遵守了安全用药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对合格证的真实性负责。”

各地在试行合格证的同时,并没有放松日常监管工作。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上半年部省两级均组织开展了带证农产品抽样检测,合格率达到99%。在合格证推行过程中,各地探索形成了一些模式,有的推行“行业协会+第三方检测+合作社+农户”的试行方式;有的将合格证制度与信息化、产业扶贫、农业保险等工作捆绑推进,拓展了合格证应用场景;有的发动标杆企业带动种植养殖户,落实质量措施和规范开证。

与追溯工作协同展开

“现在很多地方搞追溯平台建设,有的既在抓追溯、又在推合格证,两者是什么关系?”于康震表示,两者都可以解决农产品来源问题,但是又有区分。合格证针对种植养殖生产主体,目标是压实主体责任,重点强调“三个承诺”,是对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因其附带了主体信息,有一定的溯源功能。追溯需要有一定的信息化条件,是从产地到餐桌的全链条追溯。两者要求不同,关注环节不同,侧重点也不同。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产业经济室主任刘长全表示,现在有的地方在追溯平台上加载了合格证开具模块,有的运用微信小程序、智能一体机等手段,方便了电子合格证的开具。建议各地将信息化与便捷化结合起来,提高开证收证查证效率。同时要更多运用市场化手段,通过产销对接、价格增值等提升带证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

推进进度仍不平衡

尽管总体推进迅速,但不同生产主体进度还不平衡。企业开证覆盖率达到50%,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覆盖率在30%左右。专家分析,大企业质量控制能力比较强,合格证开具有基础;中小生产者质量自控能力弱一些,试行进展也慢一些。同时,产地和市场推进不平衡。在生产环节,全国各市县都在推进合格证开具;在市场环节,与生产基地联系紧密的销售渠道,如建有直采基地的超市电商、自营品牌农产品销售门店等,带证农产品多一些,但销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带证农产品则少一些。

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副总经理王帅介绍,市场将农产品产地证明及合格证模板进行合并,制作统一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样式,并要求市场自有种植养殖基地的经营大户在自己的基地产出时首先使用合格证。“对于其他经销商或者首次到新发地经营的商户,我们会提供合格证模板并要求他们下一次到新发地交易时提供合格证,通过他们延伸到产地,让经销商在产地进货时主动索要合格证。截至目前共收取1.4万余张合格证,已出具约2000张。”

“目前,海口市已建立主体名录945家,占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80%。”海南省海口市政府副秘书长楚伏曦说,海口要求村级农产品检测站无偿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提供农产品采摘前农药残留检测服务。产地收购商和运销商必须先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镇级农产品监管站才对其申请出岛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出具《海南省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单》,通过运销环节监管倒逼生产主体实施合格证制度。

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会长张玉香说,协会及会员单位引导市场主体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索取查看机制,分级分层对经销商开展宣讲培训,确保掌握合格证内涵要义和开具要求。同时,构建多方合作机制,鼓励销区批发市场与产区共建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协同开展合格证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建设。

来源:经济日报、央视新闻、农业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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