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一次又一次的曝光

一次又一次整治

一次一次地普及交通法规

(图片来源于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

2021年2月1日,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接群众举报,万秀区新华路有辆“广告车”停在机动车道上,不仅影响群众出行还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接警后,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雷霆出击,现场成功查获一辆“违停+逆向行驶”的机动车,抓获一名违法人员。

(图片来源于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

对于马路上长期占道停“广告车”的违法行为,梧州交警严惩不贷!随后,执勤民警对违法人员张某作出了350元罚款、违法记3分的处罚,并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有力地打击了极少数人的不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图片来源于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

蜀黍提示您: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于长期违法占道停放车辆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人需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因占用者非法占用道路活动引起的交通事故致通行人员、车辆及其它财产遭受损失的,非法占用者应当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来源:广西梧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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