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北京站准备进站乘车时被民警拦下,安检人员在其行李中查获33件违禁物品,其中刀具就有22把,另有10把剪刀、1把锤子。据男子交代,这些违禁品是他在工作中积攒的,准备带回老家送人。男子被拘5日!

[安律说法]

1、不让带不带就不带了就行了,为啥还拘留了呢?

一般情况下,生活用刀、专业刀具、酒类、表演用具以及各种可能用来危害安全的锐器、钝器,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的确可作为行李托运。但是如果是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可对行为人处以5日以下拘留并可同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2、如何区分哪些是管制刀具?

根据《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所管制的刀具是: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可见,男子被拘留,不是因为带了剪刀、锤子,而是22把刀具中存在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的刀!

3、如何理解刀是工作中“攒”的?

如果男子所为的“攒”,未经公司的同意,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私留的,男子的行为很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

根据我国刑法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其中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涉恶较大”,应予立案追诉。

如果男子并未利用职务之便,其行为还有可能涉嫌盗窃罪!“攒”说明次数很多,即使金额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情形,其行为也已经构成“盗窃罪”!

4、最后,“言多必失”,说话前一定要想一想后果!男子因为携带刀具被查最多是违法,可是因为一句“工作中攒的”很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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